25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行业协会,联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书”,建议不要将PE特别是VC不加区分地纳入正在修订中的《证券投资基金法》,而应该为这个行业单独立法。
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常务副会长王守仁说,股权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基金其实是两个不同的领域,PE和VC的投资“标的”是还没有上市公司的股权,而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标的则是公开发行的有价证券,此外两者的资金募集方式、投资理念、风险约束机制等也完全不同,如果纳入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就监管手段来看,可能不会有很好的效果。
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院长李爱民也认为,PE和VC的资金募集是指向那些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特定人群,而且也不涉及杠杆融资,并不会对社会产生风险波及性,因此没有必要再纳入到《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监管中。
时间: 2024-10-10 13: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