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新出台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新《办法》对快递业务的收寄、分拣、运输等环节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针对“野蛮分拣”情节严重的最高罚款3万元。
南阳市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些快递公司的快递员没有经过培训就上了岗,加上恶性竞争,公司只能靠量取胜,其结果必然导致抛扔、踩踏等“野蛮分拣”行为的发生。特别是在春节等一些节日高峰期,快递公司都怕爆仓,更容易出现暴力分拣。此次新《办法》明确规定,快递企业分拣作业时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毁损快件,否则将被邮政管理部门处罚。
对如何界定野蛮分拣,快递服务国家标准有详细规定快件分拣脱手时,离摆放快件的接触面距离不应超过30厘米,易碎品不应超过10厘米。违反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处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最高可罚3万元。
新《办法》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损毁,快递企业应当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也就是说,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丢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没有约定赔偿额,按照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此外,新《办法》还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和快递人员不得违法提供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按照《邮政法》,若快递从业人员有泄露客户信息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时间: 2024-12-26 15: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