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发布《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
意见稿 新快报讯昨日,银监会发布了《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旨在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有效防范风险。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个人贷款管理的法规。《办法》中强调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且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金融市场的日益活跃,个人贷款业务发展迅猛,仅2009年上半年就累计新增个人消费贷款6508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3917亿元。 银监会表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贷款经营管理彼此之间缺乏统一的标准,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个贷业务违规操作现象,特别是“假按揭”、“顶冒名”以及贷款挪用等时有发生,影响到资金进入实体经济。 《办法》规定,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同时,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按合同约定用途向借款人的交易对象进行支付。个人贷款资金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办法》强调,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把握借款人交易真实、借款用途真实、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真实,严防虚假按揭业务的发生。 银监会表示,征求意见稿不针对具体个贷业务品种的申请设置额外条件,而重在对贷款全过程的监测和管理,没有抬高个人获得贷款的门槛,因此不会对获得授信产生影响。 《办法》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农户贷款、汽车金融公司发放个人贷款,可暂不执行本办法;信用卡透支不适用本办法。《办法》共分八章、四十四条。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11月19日。同时,给予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三个月的准备期。《办法》实施后,银监会将密切跟踪《办法》执行情况。
时间: 2024-10-30 01: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