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分别于6月8日审议通过《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的指导意见》,6月15日原则通过《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6月17日,国新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住建部副部长易军介绍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情况,卫计委副主任金小桃、规划司副司长张锋介绍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分别对两项政策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方法步骤、相关要求等进行了政策解读。
一、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相关政策解读
国务院高度重视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
国务院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工作,针对当前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名目繁多、数额巨大、增加企业负担等问题,要求进行清理规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必要措施,有利于发展信用经济、建设统一的建筑市场、促进公平竞争、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工作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对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进行了清查,摸清了基本情况,提出了相关政策措施,
七项政策措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
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必要措施。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七种政策措施:
一是全面清理各类保证金。
二是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对保留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
三是按时返还保证金。对取消的保证金,各地于2016年底前退还相关企业;对保留的保证金,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按时返还。
四是严格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其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五是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六是规范保证金管理制度。同时,通过纳入信用体系等方式,逐步建立监督约束建筑业企业的新机制。
七是严禁新设保证金项目。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信息公开,建立举报查处机制,定期公布查处结果,曝光违规收取保证金的典型案例。
清理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为企业减负
目前工程建设领域,除了依法依规设立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之外,各地设立的保证金还多达24种。这24种当中有诚信保证金、文明施工保证金,也有磋商保证金等等。从前一段时间对部分省市调查的情况,以及对七家央企调查情况看,全国平均各类保证金的总额占企业年营业收入的10%。七家央企占比更高,据统计,他们缴纳的各类保证金,仅2015年度就高达311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1.3%。而且这些保证金大多以现金方式缴纳,据此估算,近两年全国加起来,每年的保证金都能超过上万亿。
很多业主,包括政府业主也包括其他业主,没有及时按约定的时间返还给企业,给建筑业企业造成了很大的负担。所以,国务院领导多次做出批示和指示,要求一定要加大力度减轻企业负担,针对当前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保证金问题,加大清理力度,最大程度地来降低制度性的交易成本,这也是整体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必要措施。
保证金取消后,对企业的约束方面,将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来替代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引进第三方金融机构,对企业双方,不管是业主还是施工企业,都是一种约束和担保,促进了信用的管理。
清理规范保证金盘活万亿资金激发市场活力
此次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的保证金,盘活了近万亿的资金,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同时也激发了市场的活力。
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利于发展信用经济,资信越好的企业,开银行保函的基础越牢,相对也越便利;有利于建立统一的建筑市场,促进公平竞争,能把全国各地的门槛都统一起来,把不利于竞争的因素都去掉;有利于促进企业加大对工程质量的保障、人员培训、技术研发等方面的一些资金的投入,真正促进我们这个行业转型升级,促进企业真正的健康发展。
严格监管保证金设立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下一步将严格监管保证金的设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易军强调,下一阶段,没有国务院的批准,在工程建设领域一律不得新设各种保证金。还将推行信息公开,建立举报查处机制,同时定期公布查处结果,曝光典型案例。同样,取缔和修正不符合清理规范要求的规定,设立保证金一定要依法依规。
二、关于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的指导意见相关政策解读
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从三方面改善民生服务
《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主要从三方面改善民生服务:
第一,不断增强“自主健康”服务体验。主要是让健康数据“多跑路”,让人民群众“少跑腿”,提供更加优质的健康医疗卫生服务。从现在已有的实践看,互联网健康咨询、预约就诊、预约挂号、诊间结算、医保联网异地结算、移动支付等方面,都给老百姓带来更加便捷的应用服务,变“三长一短”为“三短一长”。
第二,放大优质医疗资源的服务工具。随着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发展和完善,大数据技术与健康医疗服务的深度融合应用,能够使优势资源“下得去”,更好地推动分级诊疗落地,加快远程医疗普及,推动精准医疗发展。现在部分医改试点省开展了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共享等方面的探索,主要是后台的大数据支撑,所有的常见病例、既往病例,都能记录在案,医生可以通过有效、连续的诊疗记录,运用大数据支撑,给病人以优质、合理的诊疗方案。也就是优质医疗资源的延伸放大有了更扎实可靠的技术支撑。
第三,“整合型”健康医疗服务模式探索的新业态,给老百姓带来看病就医的更多好处。主要是对健康管理,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医讲“治未病”,利用大数据,将各种健康数据、各种生命体征的指标,集合在我们的数据库和健康档案里面,然后再通过可穿戴设备,及时监控血压、心率等方面的生命体征指标,及时进行健康提醒。通过大数据分析应用,推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的一体化健康服务,这是未来健康服务管理的新趋势。
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
6月8日,国务院李克强总理亲自主持召开第136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一年多来的努力,在总结全行业和相关领域多年来推进健康医疗信息化建设取得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分析国际经验和案例,规划未来发展思路、路径,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对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应用发展、促进和规范工作,起草了相关文稿,反复征求了相关部门、专家、市场主体和地方的意见建议。《指导意见》经过多次修改完善以后,6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健康医疗大数据是涵盖人的全生命周期,既包括个人健康,又涉及医药服务、疾病防控、健康保障和食品安全、养生保健等多方面数据的汇聚和聚合。利用健康医疗大数据,不仅对改进健康医疗服务模式,而且对经济社会发展都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促进和规范工作,我们充分听取了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市场主体等意见,汇聚了大家的智慧,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指导意见》。特别明确提出了要从老百姓迫切需求领域发展和推动经济发展两个方面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总要求。
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三方面总要求
一是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方面。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的作用,以保障全体人民健康为出发点,推进政产学研用联合协同创新,通过“互联网+健康医疗”探索服务新模式、培育发展新业态。到2020年,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体系初步形成。
二是在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方面。从夯实应用基础、全面深化应用、规范和推动“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加强保障体系建设等四个方面,部署了建设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等14项任务。
三是在组织实施方面。强调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充分发挥已设立投资基金,鼓励创新多元投资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和监管制度。稳步探索国际合作新模式。
《指导意见》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将会进一步有利于改善人民群众的健康医疗服务,加快推动形成健康医疗大数据产品体系,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参与创新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培育形成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同时,也是一项全新的事业,涉及领域新、参与主体多、社会关注度高、隐私安全保护的要求高,也迫切需要创新监管模式,加强部门协作,强化风险防范,引导各方有序参与;特别是制定保障健康医疗数据资源权益和网络数据安全有关法规政策,研发规范应用的自主核心技术产品,鼓励发展安全规范的惠民体验,还需要在集聚各方合力、健全应用规则等方面下更大的功夫。国家卫生计生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会同相关部门统筹抓好政策实施,制定落实方案,确保取得实效。
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要从三方面严格管控隐私保护
安全和发展相辅相成,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应用发展,最基础的在安全,最重要的在发展。对于健康医疗大数据所涉及到的个人隐私和安全保护问题,将通过以下三个方面加强:
一是个人的健康医疗信息最为敏感,属于隐私保护范围,要依法进行严格管控保护,绝不能公开或泄露,一定加强应用安全风险评估和防范。大数据资料对个人数据的运用,惯常的做法是“脱敏”“去标识化”,对个人隐私产生影响的内容去掉后,才能就某一种疾病进行大数据的挖掘分析。
二是对涉及健康医疗数据的整个管理要有一套严格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注重内容安全和技术安全。我们要加强“脱敏”信息和隐私保护的双重研究,一方面研究这些信息成为公共开放数据的可能性以及它的实现路径,另一方面要着力保护好涉及到个人隐私的方方面面。
三是通过下一步的工作,特别是对这些方面的投入,借鉴国际经验,加强安全的同时,进一步探索好大数据的集存、收集包括挖掘应用相关的模式,能够使居民的个人信息、隐私得到很好的保护,让健康医疗大数据在安全保障的前提下,更好地适应经济新常态特别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双创”平台上更好地应用发展。
政产学研用联合创新促进企业多赢共享
促进和规范医疗大数据的应用发展,要政产学研用联合创新,积极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共建多赢,融合共享。
促进政产学研用的联合创新,需要在核心的技术和产品领域下更大的功夫。特别是随着数据的“脱敏”“集聚”,急需制定一套标识符码、风险审核、安全审查制度,以及分类、分级、分域的应用规则,盘活数据供集聚、共享、开放应用。要建分级开放平台,供社会公众和企业深度应用。未来看,国内有工作基础,正孕育着重要的创新和突破。所以,产业空间会比以往更加规范,更加有规则,更加有广阔的前景,需要进一步积极鼓励企业朝着更有利于创新的方向去发展。
目前来看,整个应用的过程当中,需要建立一个多方共赢和参与的机制,政产学研用联合创新,也就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提出“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分享”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良好局面。这套应用规则建立后,产业的空间会越来越大。总体上,健康医疗大数据对产业和企业的影响已经成为一个全球聚焦的创新新领域,我们在这个领域,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抢占先机”,形成共建多赢、融合共享的好势头。
健康医疗产业升级促进经济新增长
国内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实践丰富,未来健康医疗产业将进一步推动万众创业、大众创新,为国民经济新常态增添新动力、形成新增长机制。
从国内情况来看,有关研究显示,近年来,我国医疗卫生行业IT市场年增长率保持在14%以上,移动医疗市场增速高达20%以上,已具有丰富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实践,正形成加快发展的工作基础。
从产业发展上来说,未来健康医疗产业对于国民经济的贡献将会越来越大。未来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将促使加快研制推广智能化健康医疗设备,推动医药、金融、物流、养老、保险、教育、健身等产能释放,带来健康产业加快升级,有利于推动万众创业、大众创新更大的发展空间。
当前的重点,首先是把健康医疗在大数据当中的各种应用软件、各种服务平台尽快搭建好,让老百姓提高获得感,为深化医改提供支撑和动力。另外,线上线下结合,在实施中重点启动相应的试点示范。我们将在利用现有设施资源的基础上,积极鼓励支持市场主体,做好应用推广工作。
建立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促进医疗数据资源互联互通
加快克服信息孤岛和信息烟囱,建立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平台,实现健康医疗大数据共建共享,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一方面,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提出建设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国家、省、市、县四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来进行信息孤岛和信息烟囱的整合,真正实现跨部门数据资源的密切配合和统一归口。下一步,就是充分依托平台进行服务,依托平台为老百姓办事,同时依托平台为企业服务,政府也依托平台进行管理决策。目前,已经有16个省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基本建成,进行了具体的应用探索,具备坚实的实践基础。
另一方面,健康医疗领域的应用内容特别广泛,不可能一个系统就包打天下,还有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监管等重要信息系统,未来一些新的业务应用方面考虑业务应用平台建设、统筹区域平台的规划。健康医疗大数据,未来更多是数据资源池、湖、海洋的趋势,我们希望能够依托平台进行数据的整合,更好地为群众健康、市场主体创新和政府有效监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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