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 谢磊
利用淘宝网(微博)络发布销售爱马仕等名牌包的">虚假信息,当他人拍下商品并将大额购包款转入支付宝(微博)平台后,通过盗取他人淘宝、支付宝账户密码,自行登录账户“确认收货”、从而非法获取钱财,总金额高达近20万元。昨天上午,松江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诈骗案。
发“代购须知”骗买家账户
被告人廖某,男,90后,高中文化。2011年,廖某和几名朋友一起,在淘宝网上注册了一家网店,店主昵称为“法国代购馆”。该网店发布了数条“爱马仕”牌皮包的虚假销售信息,较低的价格吸引了一些买家的注意。同年7月15日晚,买家秦小姐在该店铺看中了某款爱马仕包,以198000元的价格订购了2个。拍下商品后,秦小姐很快将货款划入了自己的支付宝账户。按照淘宝网交易规则,卖家网上购物所支付的货款先暂存于支付宝平台,当买家“确认收货”并在支付宝平台上点击“确认付款”后,支付宝才将钱款转入卖家账户。
之后,廖某又给秦小姐发来“代购须知”,要求她点击上面的网址链接。秦小姐依言点击,但操作没有成功,于是廖某借机提出,由他来帮助秦小姐操作,秦小姐同意后下了线。第二天上午9时许,秦小姐再次上线后惊讶地发现,在她离线期间,其淘宝账户竟已向支付宝平台“确认收货”,198000元的购包款被转入了“法国代购馆”账户。
伙同他人转移巨款
原来,“代购须知”链接是个陷阱。秦小姐不慎点击后,廖某利用网络技术盗取了她的淘宝及支付宝账户和密码,随后自行登录她的淘宝账户,向支付宝平台“确认收货”。“法国代购馆”在收到这笔钱款后,又转入了由同伙控制的支付宝账户,之后将这笔巨款转移。
2011年9月2日,廖某被松江警方刑事拘留。公诉机关认为,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诈骗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遂向松江法院提起公诉。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