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13日)中午,从博客CNZZ统计中,我发现有网友通过搜索我博文标题“网站推广要讲阶段性 从百科推广难说起”进入我的博客,好奇之下,就点击进入原链接一看,排名第一的是百度文库,下来才是我博客的文章。
我清楚地记得,这篇文章自己并没有上传百度文库,莫非有朋友和我想到一块了,写了同样标题的文章?或者是有站长为了带上百度文库链接冒名了我的文章?
点击进去一看,就是我的博文,只不过被别人带上了自家的链接上传到了百度文库——被侵权了。
我知道,按现行《著作权法》,侵权者首先是那位冒名的站长,但百度文库也是同谋,它纵容、放大了这种侵权的危害。对于那位冒名的站长朋友(或者SEOER),我想说的是,首先我要谢谢你对我博文的高看,我也能理解你如此做的初衷,但我永远不能认同你这种做法。
我甚至谈不上愤怒,只是同情并没有找到正确SEO方法的这位站长——因为他这样做永远也不可能写出真正有自己见解的文章,SEO也永远只能停留在“骗链接”层次,无法提高。实际上,我知道站长、SEOER们不容易,但即使你必须用这样复制转载方式来发外链,也还有更好的处理方式,比如另一位朋友转载我文章到某论坛,他最后注明“本文由XX网转载”,虽然同样没有标明我博客首发网址,但这朋友的诚实可爱把我逗乐了,对于这样的转载行为我压根就不会追究,因为自己的博文也需要更大范围传播呀。
当然,我知道这事闹到最后,结局就是百度以“网友上传文章”搪塞,草草删除文章了事。但这正证明了百度文库缺乏必要的上传文件版权审核制度(知名作品除外)。
事实上,我这篇文章在A5等网站带原始出处链接投稿发表了,转载网站不少,只要稍有心,就能查出文章原始出处,技术处理上可能有一些麻烦,但绝对不是什么“挟太山以超北海,非不能也”之事——我投稿的时候,那些行业权威网站一些负责任的编辑都会以我文中一段独特描述为关键词,在搜索引擎上查询,确定不是冒名文章之后,最后才予以通过发表。
但靠搜索引擎技术起家的百度却连一个编辑轻易能做到的事情都无能为力,我就只能理解为百度文库为了自身利益(更多的上传文件)有意纵容侵权者。而且,正是因为百度文库的知名度与影响力才将普通站长这种侵权行为伤害结果无形之中放大到极致的。
比如被冒名上传到百度文库的同一篇文章,之前也曾被另外一位站长节选改编成他自己的博文后,我并没有太生气,因为他博客的侵权伤害影响力极为有限。但作为知名品牌网站的百度文库就不同了,不但每天有大量访问者,而且做为高权重网站,还得到了以百度为主的主流搜索引擎的青睐,这样的传播效果持续下去,有人还会以为是我侵犯了其他作者的权利——同时欺骗了A5、站长之家这些我投稿的行业权威网站(百度文库的权威性作证呀)。
更让人无法容忍的是,与百度文库对上传文档者没有什么资格审核限制相比,百度文库对于被百度文库侵犯版权的维权者要求几近苛刻,不仅要求按格式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要单位签章函件,而且要求“务必以书面(传真或邮寄信件)”的线下方式发传维权信件。
在电子证据已经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法定证据形式之一的今天,规定必须线下书面方式告之的规定就只能让人理解为百度文库对于被侵权作者维权行为的百般刁难,想方设法地加大被侵权作者维权行为的维权成本,希望“不战而屈人之兵”,让被侵权者知难而退,放弃维权请求。
年前百度文库传出就著作权与音著协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达成战略合作之后,又将与文著协(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达成重大合作的消息。两相对比,我们能得看见,在同一问题上,百度对更多势单力薄、缺乏维权意识的博主、网络写手态度上存在着很明显“看人下菜碟”现象。
但是,这样抄袭剽窃成风的情况长期延续下去,将严重打击中国网络界的创作热情与创新精神。依赖更多原创文章,百度文库在其中也不会是赢家的,也不可能真正地做强做大的。恰恰相反,只要百度文库不加强著作权意识,对目前现行的“所上传文件没有必要审核程序,事后对被侵权作者维权行为百般刁难”的制度不加以改变的话,最后将断送了整个百度大品牌的一世英名。
何去何从,百度文库,不,百度必须拿出认识,做出必要的改变才是(本文由SEO云南原创首发,版权所有,文责自负,转载请用链接形式标明文章首发出处http://www.gouyn12.com/cnnet/2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