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2012年绝对是个好年!在广大早先进入页游行业的大小巨头们尝到页游的甜头后,更多的巨头开始纷纷效仿。而电商类巨头的加入也让这个行业看起来着实的精彩,不过卖东西的到底应该怎么走游戏路线,还真是值得探讨一下。
先让我们来看一下到底哪些">电商企业进行页游。
2012年6月,淘宝进来了;2012年9月,当当和京东进来了;2013年初苏宁易购也进来了;而最新消息显示淘宝又出新招,游戏开放平台将于4月初上线,以游戏店铺方式运营页游。。。。。。之所以用省略号是因为笔者认为未来还会有很多进入的,也同样会有很多大小动作。
电商类巨头之所以频频加入游戏行业,最大的原因莫过于:将自己的流量变现。我们都知道电商平台的流量之高确实令其他花钱买流量的公司咋舌,而页游门槛又相对较低,变现速度快,因此,涉足页游,再合适不过了。
也正是基于此,笔者总结了几个战略浅见来说明一下电商涉足页游有那几条路。
一、自给自足的联运形式
收一个靠谱的运营团队,建立运营平台,然后代理市面上最为火爆的几款网页游戏,通过自身平台的转化能力,将用户导入到游戏中;或者和某平台采取深度合作,将用户导到该平台。这种形式最快,也最容易见效,单品月入千万绝对不成问题。
但是缺点就在于:内部资源是否有足够的支持,如果平台给不了足够的支持,到头来只能是产生内耗,窝里斗,当然结局也不会很惨,最多就是运营失败,然后团队解散,停止运营。因为电商规模过大。各部门有独立的业绩指标。所以想在页游上有所突破还是有一定难度。
不过掌握好了分寸,还是很容易见到效果,哪怕平台资源只给一个小角,都够养活运营团队的,若是再加以支持,盈利就更容易。
最主要的是如果能实现盈利,待合适的时机,运营团队可以彻底拆分出来,建立团队的正向循环,搞不好还会成为第一家上市的页游公司,即便不能做到最大,哪怕卖掉都不可惜。哈哈,扯远了,这都是后话。
二、广告联盟形式
反复说了很多次,电商用户多,电商流量大。既然如此,如果甘愿为他人做嫁衣,完全可以建立自有广告联盟,靠CPA、CPS、CPM等各种方式来获取利益。这种形式最省事,成本低,收效快。而且电商的渠道和传统页游渠道有所重合,完全可以重复使用。
这种方式的缺点在于对用户感受的把握,比如用户中间环节的落差,会搞的电商平台看起来有些山寨;比如用户去了哪里,作为电商自身很难把控,除非做定向导入,但是覆盖面又降了下来。毕竟用户是自己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而且以后也是电商平台本身的使用者,因此考虑用户感受尤为重要。
三、社区运营的应用形式
诸如开心、人人等社区的形式虽然势头已过,但是社区的概念贯穿了整个互联网的发展历史,从博客到微博,从同学到人人,都是社区的概念,电商平台完全可以通过用户的交易关系建立一个全新的社区,将游戏植入到社区内,同样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这种形式难免会受社区化运营体系的建立所牵制,一个好的社区化运营体系才是社区的基础,否则很难成气候。而且社区的影响力往往都是通过一个吸引人的点将用户拉过来留在这里,08年开心就是通过“抢车位”很好的拽住了用户的心,然后用户留下来哪怕每日分享“抢”的心得,都是社区粘性的很好体现。虽然目前页游并没有像“抢车位”那样火爆的,但是完全可以通过电商自身的优势出发,比如商品折扣的赠送、秒商品心得等等,首先建立社区的良性运营,用户的活跃度,然后顺势将游戏交给用户,顺其自然的让用户进入。
四、明星效应
这一点不得不提,各大卫视近几年没少播放某明星代言某电商的广告,可见明星效应的强大之处,如果能通过明星的影响力让用户自己到明星推荐的某款游戏甚至某个服务器内,更是轻松 easy。而且如果不想成本太大,完全可以采取明星分成的模式来进行,单个明星“代言”单款游戏,流水进行分成,皆大欢喜互惠互利。
弊端嘛!拍电影的有票房毒药,代言游戏的自然也会有游戏毒药,找到合适的代言人尤为重要,一个好的代言人,拉动的不仅仅是多少人进来,更重要的是高转化、高回收。因此重点除了游戏产品本身过硬外,找一个靠谱合适的代言人则为重中之重。
总体来看电商涉足页游其实只有一个关键因素:人。一个是运营和协调人才,一个是用户。尤其是协调性的人才,如果能将各方资源完全自如的协调开来,才是让游戏走上正规的保障。
当然其实电商平台的诸位大佬,都不是吃素的,笔者能想到的缺点和弊端,他们当然都能想到;笔者想不到的,他们也能想到。而且会有他们很独到的解决方式,相信总有那么一家能在2013淌出一条路来,不论这条路是通往失败,还是走向成功,对于行业,对于企业,都是价值不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