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消息,国家版权局今天下午召开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新闻通气会,会议公布2013年剑网行动十大案件,百度、快播侵犯著作权案居首。
国家版权局接到优酷、乐视、搜狐、腾讯等公司的举报后,11月19日对百度和快播涉嫌通过播放器软件传播侵权视频作品进行立案调查,调查表明,百度公司和快播公司通过其运营的播放器软件,向公众提供定向搜索、定向链接服务、直接定向搜索、链接到大量盗版网站,具有一定主观过错,已构成侵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且同时损害公共利益。
12月27日,国家版权局分别对百度公司和快播公司做出责令停止侵权行动,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表示,百度和快播是播放器经营侵权的典型案例,侵权时间比较长,社会影响比较大,必须查处典型案例,遏制视频盗版的势头。
国家版权局公布的2013年“剑网行动”十大案件如下:
1.百度公司、快播公司侵权著作权案
2.北京“思路网”盗版数字高清作品案
3.上海王某等利用互联网销售侵权盗版ISO标准案
4.江苏国泰新点软件被侵犯著作权案
5.北京“阳光教育”网店销售盗版少儿出版物案
6.浙江“爆米花”网传播侵权影视作品案
7.江苏扬州“动漫屋”传播盗版漫画案
8.安徽“音扑网”侵犯著作权案
9.山东康某等侵犯“热血传奇”网络游戏案
10.上海某音乐移动软件侵犯著作权案
时间: 2024-11-03 12: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