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裴晓兰 通讯员雪洁)30岁的公司电脑部副经理马某为寻求刺激、释放压力,多次向淫秽网站上传淫秽视频文件链接,点击量达30万余次。昨天,丰台法院一审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一年。 马某案发前在真维斯公司上班,每天“三点一线”的生活让他感觉没有乐趣。去年4月,马某发现了“性吧”网站后,就注册会员经常登录,他称这样可以让自己释放工作、家庭生活的压力。为获取更高积分,取得更大权限,他在家里上传淫秽视频文件链接,并于5个月后升至高级版主。经统计,他上传的链接点击量达到30万余次。今年1月21日,马某在家被抓。 受审时,马某哭着认罪称,没想到会造成这么大的影响,更没想到会触犯法律。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利用互联网向他人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时间: 2024-10-01 18:4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