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的前提和关键是开放共享,应用是核心。为此,我省专门成立了政法机关信息整合共享和大数据运用工作领导小组。
我省法院系统依托信息化大数据,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实现了外出执行全程录音录像,让执行在阳光下运行。
全省检察机关着眼于政法部门之间业务协同需求,整合了原有的法检、检司和检监互联平台,统一建设了贵州检察数据综合交换平台,实现与其他司法机关之间的数据共享、案件网上移送,与法庭、监区的视频互联。
省公安厅出台《贵州省公安机关数据共享实施细则(试行)》,强力推进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各业务警种分散数据资源的全面汇聚。同时,对已汇聚的公安内、外部数据资源开展全面清洗、转换和标准化工作,编制完成《贵州公安数据资源目录》、《贵州公安数据资源服务指南》、《公安数据资源服务目录》等。积极推进和深化与各政府部门间的数据联通共享。目前,已与省卫计委、省工商局、省司法厅、省人社厅、省国安厅、省交通厅、省民宗委等部门实现了数据资源共享。
省司法厅与省公安厅联合开发了“贵州省服刑在戒及刑释解戒(含原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公安、司法之间的信息共享,通过信息系统,公安部门能了解服刑在戒人员的信息,司法行政部门能间接访问公安人口数据库,对服刑在教在戒人员的信息进行甄别、核实,做到安置帮教工作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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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11-10 11: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