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27日宣布,近日发布《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办法》禁止对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发卡,对单一采用发卡量计件提成的考核方式、片面介绍业务信息、隐瞒重要信息、未经客户授权进行交叉销售等行为做出了禁止性规定,并规定信用卡未经持卡人激活,不得扣收任何费用。 发卡银行必须在持卡人开通超限额用卡服务之前,明确告知其关于超限费收费形式、计算方式、关闭此项服务的权利等信息,一个账单周期内不得重复收取超限费。催收管理上,允许商业银行针对特定情况与持卡人平等协商,共同设计个性化还款协议,禁止不当催收行为。商业银行必须对特约商户进行现场调查和资质审核,并不定期回访和巡查,出现欺诈或非法交易的商户,及时采取现场调查、撤除机具等风险控制措施。 此外,《办法》还要求商业银行在不同业务中使用客户信息必须事先获得客户授权,交易凭条必须对卡号进行部分屏蔽等。目前我国信用卡总量已达到2.1亿张,2010年全年信用卡交易量达5.1万亿元,其中消费金额2.7万亿元。银监会的规定可能意味着信用卡“跑马圈地”式的发展时代已结束,银行将着眼于存量信用卡的精耕细作。 【据安邦咨询文章综合整理分析】
时间: 2024-09-23 06: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