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王填表示,网络购物“不开发票不上税”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调查显示,网络购物开票金额仅30%,70%未缴纳任何税、费,全国平台型电商漏税超过1000亿元。(3月6日《新京报》)
向电商征税理应审慎
从长远来看,向电商征税是一种必然。但向电商征税理应审慎,开征的前提是不损害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开征的目的应当是规范网店的经营行为和电商的市场秩序。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尤其是征收成本过高的情况下,不能操之过急。
即便是电商征税列入议事日程,优先解决的还是电子商务的管理规范,只有将电子商务纳入正常的监管,才可能解决好征税的技术问题。然后,根据电商业的实际,确立兼顾各方利益的征收条件和标准,待时机成熟后再征收。更重要的是,网店所谓的避税,其实还是通过价格惠及了消费者,有别于刻意逃税,治税并非主要矛盾,迟一点又何妨?
木须虫(湖北 公务员)
不能一刀切地征税
对于大多数网店店主来说,他们属于小卖家,网店的营业额不高,利润率低,他们的实际收入也不高。如果不考虑网店的营业额,一刀切地征税,可能会打击一些网店店主的积极性,挫伤他们开网店的信心。
因此,笔者以为,对电商征税,应当是对营业额和收入较高的网店征税,而对于营业额和收入较少的网店则应当免税。另一方面,在我国整体税负较高的情况下,国家应当进一步减免实体店税收,减轻实体店的负担,提高竞争力,以扩大内需。当然,对于实体店偷漏税行为,不能轻饶。
何勇(安徽 公务员)
别让漏税电商
成“法外飞地”
事实上,正是电商准入门槛低甚至无门槛,以及监管、征税等法律规制方面的厚此薄彼,才导致网店遍地开花。虚假繁荣背后,是竞争的慌乱无序。而监管不力的直接后果,就是商品的良莠不齐,甚至以次充好。
规则与秩序永远是维系市场经济的“平衡点”。实体店和电商之间的平衡点就是:将所有符合纳税要素的电商,套上纳税笼头,让行政监管及时到场,实现税利应收尽收,杜绝跑冒滴漏。这不仅利国利民,也是商业良性发展的必由之路。即便因限于条件不能做到完全一视同仁,也至少要有一个相对合理完备的法律法规、监管体系。当然,在此过程中,既要体现相对公平,又要兼顾民意。晴川(江苏 机关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