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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广告学的角度来讲,“广告”是由广告主通过付费取得可控制形式的非个体传播,以劝说的方式向目标市场推销产品、服务或观念的工作。简而言之,广告就是一种宣传,一种沟通。请注意,只是宣传、沟通而已,并不能取代了营销。所以,在传统的广告市场上,几乎没有以效果来定广告费的。比如报纸,不过是一种简单的平面宣传媒体,让消费者了解广告主的产品。广告的价格,从完全市场化的角度讲,实际上取决于报纸的发行数量。这一点,与网站的访问量应该是相通的。
网站的广告,目前有三种形式,一是按点击计费,占了绝大市场份额,GOOGLE的ADSENSE、百度的主题推广、阿里的定向推广,以及各种各样的图片、FLASH、文字和点晴等内文广告,等等,几乎都是按点击数付费的;二是按效果付费,也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如短信、彩铃下载广告,卓越网、当当网等购物广告,都是以消费价格的一定比例来计费的;第三种是显示广告,目前除了在一些大型的门户网站和行业性、地方性网站外,几乎消失了,在个人网站上更是如此。从广告广而告之的含义来讲,显示广告在网络广告中的缺失,是长期以来网络广告恶性竞争、缺乏营销、作弊丛生等环境造成的,同时显然是也对正规网站的不公平。毕竟,在未发生消费行为和点击时,网络广告的宣传效应已经产生(应该反思的是,由于显示广告的弱化,许多网络广告的宣传作用也逐步弱化了,最典型的特征就是GOOGLE的ADSENSE等广告形式的盛行,广告的美学效应已消失殆尽)。
改变这种现状非一日之功。广大网站主与广告主之间博弈,完全处于弱势状态,这就十分需要一个强大的中介,来平衡双方的利益。阿里妈妈的诞生,似乎是顺势而为,至少深得网站主之心,这可以从阿里里妈妈推出不久,注册的网站就近万家(从阿里妈妈首页登记的网站简单统计的)中可以看出。也许阿里知道,众多网站媒体里面蕴藏的流量和受众,是一个正待开发的“金矿”。
从阿里妈妈运作以来情况看,卖家(出售广告位的网站主)的数量远远比买家(广告主)多,其实有一些卖家的广告位是十分有价值的(这里放一下软文,请别介意,http://www.alimama.com/membersvc/buyadzone/buy_ad_zone.htm?adzoneid=106046,一日几万IP受众,相当于一个地级市的日报,一周才50元),不过许多买家还不知道,或者对这一新兴事物还不能接受而已。因此,阿里妈妈在笼络众多网站主之后,下一步,很有必要加大买家的推广和导购力度,由于买家接触网站远远没有卖家那么深、那么广,所以还可以通过传统媒体(电视、报刊)大力宣传。否则,一段时间没有买卖,阿里妈妈的“店铺”就难以维系了。此外,还可以搞一个广告制作公司,专门承接广告主的图片、FLASH甚至视频广告的制作,使广告制作得象传统媒体的广告那么精美,富有读意、韵味,真正体现广告宣传、沟通的价值,发挥网站显示广告应有的功能。
阿里妈妈的出现,是否能够改变网站主广告博弈弱势?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