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小天在巫山的一个小山村长大,自小就常常翻山越岭,攀爬功夫十分了得。民警起获大量手机、高档包等可疑赃物。(图片由宜昌警方提供)
三峡晚报讯 (记者 李娅 通讯员 陈丘平)
一名重庆籍男子,老家在山区,因常常翻山越岭,身手练得十分敏捷;不过这敏捷的身手却没有用在正道上,他竟去攀爬居民楼入室盗窃。
没有正当职业的他全国流窜,2007年在宜昌就曾因涉嫌抢劫罪而被判刑;2011年7月7日,他又在广东江门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
今年3月以来,宜昌市城区连续发生多起攀爬高层建筑入室盗窃案件,民警组建工作专班开展细致的案件回访,研判犯罪嫌疑人作案规律及活动轨迹后将其擒获。
巫山绝壁练就“神功”,攀爬功夫十分了得
黄小天年仅21岁,他在巫山的一个小山村长大,自小就常常翻山越岭,攀爬功夫十分了得。
从黄小天的身材就可见一斑:他身高165厘米,身材瘦小但身板壮实。
13岁的他,辍学离家出走后,在巫山县城流浪,认识了一帮兄弟,靠偷废铜烂铁维持生活。学历不高又好吃懒做的他,一直没有固定职业。他打算和同乡去广州谋生。不料,在甲板上一觉醒来,同乡们都不知去向。于是,他在秭归下船后,开始了在宜昌的流浪生活。一次偶然的机会,黄小天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城市里的居民楼由于安装了防盗网、各种管材,加上原有的一些窗台,爬上去不成问题;夜深人静,爬楼入室,获取钱财应当比较轻松。
黄小天说,因从小生长在山区,天天需要爬山、走山路,攀岩是每天必做的事情,所以练就了一身好“功夫”。徒手攀爬城市中的楼房对他来说是小菜一碟,他最高曾在外墙攀爬上17楼进入一户居民家中。
在宜盗窃曾落网,走出班房重操旧业
2007年12月,黄小天因涉嫌抢劫罪被葛洲坝(600068,股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1年4月14日刑满释放。
此时的他,竟然不思悔改,还在盘算着继续干“老本行”。
2011年6月4日凌晨,黄小天进入世纪欧洲城刘某某家,翻窗入室,盗走现金2万元,HTC牌G9手机一部,后将该手机卖给二手市场。同日,黄小天在黄某某家,翻窗入室,盗走瑞士浪琴手表一块。仅6月4日一天,共入室盗窃5家。
2011年6月25日,黄小天伙同李敏浩在广东江门区港口二路桃源居2幢601,攀爬入室盗窃现金96万元,2011年7月8日,广东江门市公安局在重庆巫山将黄小天抓获,黄小天被抓获后自始至终未如实交待作案过程,黄小天被批准逮捕后,于2011年10月12日被西陵公安分局从江门接回刑拘。2011年11月19日被取保候审。
2012年3月以来,宜昌市城区连续发生多起攀爬高层建筑入室盗窃案件。
西陵公安分局高度重视并组建工作专班开展细致的案件回访,研判犯罪嫌疑人作案规律及活动轨迹,并将案情通报各派出所加强布控,同时加强对犯罪现场的勘查,并扩大犯罪现场外围的搜索范围。
空手出去满载而归,监控视频记下可疑形迹
4月9日,西陵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技术中队民警获取了2011年11月19日取保候审的系列攀爬入室盗窃犯罪嫌疑人黄小天的有关情况,研究发现黄小天的活动规律、衣着特征及作案手法均与上述案件有关联,并发现其住在宜昌市胜利三路某宾馆。
民警随即来到该宾馆,通过对宾馆内的监控视频进行分析,发现犯罪嫌疑人黄小天及其哥哥黄军住在405房,且近几天每天凌晨1时左右空手出宾馆,凌晨4时左右回来时带有大量物品,种种迹象表明二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被抓时,黄小天正在睡觉。当日15时许,西陵刑警大队民警闪电出击,在该宾馆405房将黄小天和黄军抓获,同时抓获黄小天的父亲、黄军的妻子,并在该房间内起获大量手机、平板电脑等可疑赃物。随后,民警摸排出另一嫌疑人唐虎,经对黄小天突审,确认唐虎系其盗窃同伙。
4月13日,西陵刑警大队民警赶赴湖南省怀化市,在怀化市鹤城区正清路一举将唐虎抓获。
通过审讯,犯罪嫌疑人交待了在宜昌城区白龙岗“都市奥苑”、山庄路4号“左邻右舍”、东山大道140号“天赐广场”、沿江大道“紫林苑”、康庄路“长江瑞景”、夷陵大道“南北天城”、市中心医院等地采取攀爬入室盗窃手段作案100余起的犯罪事实,涉案金额近30万元。
黄小天在宜昌又栽了,目前黄小天、黄军、唐虎因涉嫌盗窃罪、黄小天的父亲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父亲有所察觉,但没有管教
黄小天从小家里经济拮据,其父亲爱酗酒,喝酒后经常打其母亲,家里疏于对其教育。后来,黄小天的学习成绩也越来越差,他就不想上学了。但如果不上学了,又怕挨打,怕父亲责怪,就逃学,直至后来辍学。
辍学后,黄小天就与一群年龄相当,但爱小偷小摸的人混在一起,逐步染上了盗窃的习惯。并将盗窃的东西变成现金后,用于赌博和出入娱乐场所,如此恶性循环,越偷越成瘾。
13岁时,他在社会上结识了一些“坏人”,在长阳参与绑架发廊女,被劳教3年。2007年,仅16岁的他,因涉嫌抢劫罪被判5年。“其实我们去偷窃,父亲也有所察觉,但很少管教我们,所以我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文中涉及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