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数字蓝海”畅游的同时,也愈发触摸到这样的时代课题:个人信息安全作为一项公民基本权利,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日益开放的数字生活,需要法律法规相伴而行。通过法治手段清晰地划定个人信息使用边界,让蠢蠢欲动者无空可钻,让以身试法者付出代价,从源头上打消一些人兜售贩卖个人信息的利益链条,可谓破题关键。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日前召开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据透露,该司法解释将就个人信息保护范围、具体量刑标准、犯罪形态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将适时对外发布。舆论对此普遍报以积极态度,期待其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发挥更大效用。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针对个人信息犯罪的条款,此次出台司法解释某种程度可视为进一步细化落实。换句话说,在立法层面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是对使用个人信息行为亮出底线,那么在司法层面明确定罪量刑的标准,就是对违法犯罪行为划出红线。这样的举措能够让相关法律在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大大增强,对侵犯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形成更大震慑。身处信息时代,让法治的触角延伸到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各个方面,不仅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
信息社会无远弗届,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一项重要资源,其价值正在不断攀升。随着技术进步,原本数量庞杂的个人信息日益成为有规可循的大数据,浪潮般的数字变革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更多可能。从普通人的衣食住行,到企业的运营创新,再到政府的决策施政,大数据的影响深刻而深远。有研究显示,零售商充分利用大数据,能够将营业利润率提高60%以上;政府行政管理利用大数据,将节省至少20%的成本;居民“手机一点,万事不愁”,全方位的数字化正助力生活更加便利。人们在“数字蓝海”畅游的同时,也愈发触摸到这样的时代课题:个人信息安全作为一项公民基本权利,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日益开放的数字生活,需要法律法规相伴而行。
过去我们常说,“在互联网上,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但在今天的大数据时代,人们对网络的依赖日益增强,互联网上到处印刻着生活的痕迹,个人信息泄露的危险大大增加。有机构曾做过一项网民调查,90%的被访网民表示曾遭遇个人信息泄露,89%的被调查者表示不堪个人信息泄露之扰。“给我们三句他说过的话,10小时内就能搞清楚他是谁、在哪里”,某网络侦探公司的这一说法虽然有些夸张,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前网络信息安全形势的严峻。近些年来愈加高发的电信诈骗犯罪,也往往与个人信息的泄露和贩卖直接勾连。与个人信息近乎“裸奔”相应的,是大多数人面对一种“透明人”状态的无力感。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除了摁掉电话、抱怨两句、提高警惕外,似乎没什么办法来扭转“信息乱飞”的尴尬。从这样的意义上说,通过法治手段清晰地划定个人信息使用边界,让蠢蠢欲动者无空可钻,让以身试法者付出代价,从源头上打消一些人兜售贩卖个人信息的利益链条,可谓破题关键。
相关部门重拳出击,依法打击各类个人信息犯罪活动,固然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有效手段。但更重要的,是在制度建设层面持续给力,继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形成保护个人信息的长效机制。作为一种新兴业态,信息产业、大数据应用方兴未艾,正呈现欣欣向荣的发展态势,在此过程中势必会产生、暴露越来越多新情况、新问题。可以说,个人信息保护的课题才刚刚开始,必将随时代和技术发展而不断更新完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相关条款也好,出台司法解释明确定罪量刑也罢,都是这一动态过程中的阶段性成果。正如有业内人士所呼吁的,我国应尽快出台一部统一适用的公民信息安全保护基本法,确立保护个人信息的基本框架。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这样的思路的确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除此之外,相关部门也需要切实对公民信息安全担起主体责任,网络信息平台也应多些自律意识,主动拦截、堵住信息泄露的风险敞口,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打造信息安全的净土。
信息时代,数字化已经成为一种基本的“生活方式”。个人信息安全,已经深刻影响着人们的安全感。唯有以对公众负责的态度,以法治手段筑牢个人信息安全的篱笆,才能让公众都有“稳稳的幸福”,让新兴产业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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