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见习记者王在兴报道 国家旅游局近日发布警示:经营旅游业务应获得行政许可,游客须小心旅游团购,要警惕变相“零负团费”。深圳市文体旅游局也向市民发出提醒,不要轻信低价的旅游团购活动。 网站无证 优惠根本不靠谱 在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的这份主题为“旅游团购:切勿因小失大”的“2011年旅游服务警示第5号”中指出,“团购”因其低价、便捷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青睐,而与之相伴相生的各种陷阱也纷至沓来。以某团购网站发布的一条旅游团购信息为例,仅228元!到旅行社另付380元享原2760元《浪漫海南》五天四夜三星品质双人游贵宾券+10万元旅行社责任险。承办单位:××旅行社。经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调查,××旅行社从未印制并授权过任何单位和个人发售此
旅游产品抵用券,该网站为无证经营旅游业务,涉嫌“零负团费”。 业内人士:不可能有高折扣 许多业内人士表示并不看好旅游团购,业内人士指出,旅行社作为中间商,通过形成特定数量的团队向景区、酒店等议价,以获得一定折扣,以打包价向市场推出,因此旅游团本身就是一种团购行为。而且国内旅行社行业发展相对成熟,旅行社之间竞争充分,旅游线路产品毛利很低,不可能有非常大的折扣。 针对旅游团购,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特向广大游客提出如下警示:旅游是特许经营,经营相应的旅游业务应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旅游者在选择旅行社时,不可盲目轻信旅游产品广告,应多方了解旅行社的资质及其是否有相应的旅游产品,以确保该产品的真实性;旅游者在选择团购券时需警惕“零负团费”。要对旅游产品价格及其服务质量有合理的心理预估,以防贪小失大。
时间: 2024-09-20 12: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