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是纸质发票的电子映像和电子记录,不需要纸质载体,其申请、领用、开具、流转、查验等都可以通过税务机关统一的电子发票管理系统在互联网上进行。
相对于传统的纸质发票,电子发票的优势十分明显。
电子商务的8084.html">蓬勃发展使得无论对企业、还是消费者对电子发票的需求愈来愈强烈。早在2012年5月,国家发改委就表示,相关城市可提出建设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申请,试点城市可提出推广电子发票要求。由江苏省国税局主办、南京市发改委、南京市国税局及苏宁易购承办的“苏宁易购电子发票应用项目”在南京苏宁总部正式启动。在近期商务部举行的电子商务发展发布会上,北京市商务委副主任孙尧表示,截至目前,京东共开具了586张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在京东的试点情况顺利。不仅如此,苏宁易购近日在南京正式上线“电子发票”。 可见国家已经认识到电子发票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电子发票被视为电子商务全程信息化的最后一环,对电子商务实现电子化、数字化、网络化和无纸化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网络发票的推出是国家规范电子商务纳税的必然方式,这有利于国家对网络交易的监管,也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05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正式实施,与其相配套的《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同时实施。《电子签名法》的实施为电子发票的使用提供了法律依据,为电子发票在全国推广使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从法律的角度解决了推广电子发票存在的根本问题。就像纸质发票一样,电子发票同样具有了法律效力。可以说,正是有了《电子签名法》,才使电子发票成为可能。
电子发票的发展将会促进电子商务的法律建设。
本文作者是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 吴秋发律师
时间: 2024-10-26 08:3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