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长沙消费者诉中国移动长沙公司上网流量月底清零案一审判决结果近日公布。法院认定中国移动没有侵权,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表示,已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3年6月,长沙律师刘某在长沙移动营业厅办理了一个20元包150M流量的手机上网套餐。7月结束后,还剩92M流量没用完,进入8月后这些没用完的流量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全部被清零。刘某认为移动公司这一做法不公平,属于侵权行为,便于2013年8月初在长沙市天心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国移动返还或补偿已被清零的流量,并停止未来的清零行为。天心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称,本案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如何理解《移动业务受理单》约定的20元包150M流量及原告在一个月内通过移动网络使用手机上网消耗的流量不足150MB时,被告将剩余流量月底清零、次月不再结转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法院给出的结论是综合词句意思、合同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来确定其真实含义。天心区法院认为,流量并非物而是服务的计量,因此清零流量并不侵犯原告的财产所有权。结合中国移动告知的各类信息,原告作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消费者,应当知道包月流量是附有时间条件的,否则不可能提供优惠。结合其他证据,法院认为,原告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并未受到侵犯,故此驳回原告的起诉。(记者 阳建)
时间: 2024-10-22 01:4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