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起,深圳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涨至4元,成全国最贵燃油附加费。根据深圳出租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规定,燃油附加费的调价需经过2个月的观察期。因此,市民对此番涨价表示质疑。深圳市交委客运管理局表示,由于3月20日油价上涨幅度过大,因此跳过观察期直接上涨。(3月23日《广州日报》)
没有两个月的观察期,也没有走过场的听证会,甚至“绿的”燃油附加费还未达到可以涨价的区间……然而22日起,深圳市民关内打车立马就得多掏4元,一跃成“全国最贵燃油附加费”。所谓燃油附加费,理论上是因为燃油价格变化而采取的临时性收费措施,是为了保护从业者利益。但其实这个收费早已面目模糊、是非不清,道理很简单:全国的油价相差无几,一样的油能跑一样的路(甚至大城市路况更好),附加费却从“0”到“4”差距悬殊,这个另起一行的收费,究竟跟油价有“神马”关系?其实,从民航的实践来看,一边是票价折扣漫天飞,一边是附加费岿然不动,所谓“燃油附加”的意思,早就失去了平衡油价波动的实际意义。
深圳出租车的燃油附加费之所以引发民意反弹,关切点在于两个方面:首先,油价上涨中的政府责任有没有及时兑现?事实上,从2005年深圳开始针对油价上涨对出租车司机给予油价补贴,到2009年出台出租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再到政府取消油价补贴加收燃油附加费,地方部门已然将油价上涨带来的压力完全转嫁给消费者。也因此,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曾明确表示“此次油价上调后国家将按照已建立的石油价格补贴机制,在出租车运价调整前给予司机每月300元临时补贴”,但地方负责人却称,“由于深圳已经启动了燃油附加费的上涨,运价已经调整,所以不再对司机进行补贴”。其次,按此前公布的深圳出租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燃油附加费的调价需经两月观察期,也就是要到5月20日才可上调。但深圳市交委客运管理局副局长表示,由于这次油价上涨的幅度过大,超过了以往任何一次,加上中央要求应及时调整燃油附加费的程序,因此这次燃油附加费直接上涨,没有设观察期。急吼吼的涨价,竟然是因为“油价涨幅太大”,按照这个逻辑,如果再涨一倍,是不是司机可以直接从乘客口袋里掏钱?即便是“及时调整燃油附加费的程序”是大势所趋,调整本身也要有个缓冲期或者博弈的过程吧,怎么调整成了“想涨就涨”?
看起来是高油价“秒杀”了程序正义,但依附在燃油附加费上的转嫁与卸责思维,恐怕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出租车不比私家车,理应属于城市公共品供给中的一部分,说起来都是“城市的名片”,但以“份子钱”为代表的失衡利益配置体制才是“附加费不收不成活”的根源。油价涨了,司机可以少受损、乘客也无须多埋单,职能部门还有两个选择:一是以公共财政补贴涨价的压力,二是改革出租车管理体制,降低寄生成本以消化油价压力。遗憾的是,不少地方部门选择了最懒的方式,横加“燃油附加费”。真正的问题是,“谁”又能说清此般“加法”上的乖戾与不义呢?(邓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