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对保护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作出了明确规定。有个别网民担心此举会影响舆论监督、网络反腐,笔者看来,这种顾虑纯属多余。
加强网民身份管理和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行为立规范,不是对网民实施监督和网络反腐的削弱,恰恰是为了更加规范网络秩序,保护网民利益。
担心保护个人信息会影响到舆论监督、网络反腐,说白了无非是担心举报者会不会招致打击报复,但这完全是另外一个问题。对此,不仅国家宪法早有明文规定,而且《刑法》也有明确罚则。加强对公民举报行为的保护,关键是要落实好相关的法律法规。纠结于公民信息保护与网络反腐的争议,不仅是把两个并行不悖的问题混为一体,更是低估和误读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的立法意义。
《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填补了我国网络立法的制度空白,也是依照国际惯例依法管理互联网的必要之举。一个健康、规范、有序的网络监督格局,也许更值得期待。
时间: 2024-09-21 14:4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