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查处房地产执业经纪人、房地产中介机构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有效遏制房地产执业经纪人、房地产中介机构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串通、弄虚作假、加价倒卖等违法违规行为,上海工商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对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 上海市工商局明确了查处工作重点:房地产执业经纪人涂改、出租、转借、转让房地产经纪执业证书或者超越注册的经纪业务范围开展经纪活动的行为;未取得房地产经纪执业证书的人员以执业经纪人名义从事经纪活动的行为;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在经纪活动中弄虚作假或者以非法手段促成交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行为;房地产执业经纪人侵犯委托人商业秘密或者在经纪活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行为;房地产执业经纪人、房地产中介机构以恶意串通手段订立、履行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记者 姚芃)
时间: 2024-09-20 21:4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