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思娅)广东籍女子温语轩(化名)因在求职过程中被用人单位基于性别而拒录后,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昨天记者获悉,经调解,港企同意在其公司主页、“智联招聘”广告页刊登道歉信,并赔偿经济损失600元,精神损失费1元。此案为招聘性别歧视案中,应聘者首次获赔。2012年10月,毕业于广州华南师范大学的温语轩在智联招聘上看到广州宝勒商贸有限公司一个销售职位的招聘广告,其中的一条职位描述为“男性,20-28岁”。由于觉得这个企业条件不错,温语轩还是向这间写着“限男性”的企业投递了简历。几天后,因无回复,温语轩致电该公司,得到了“目前我们公司这个职位只招男性”的回答。结束通话后,温语轩认为该公司在招聘过程中存在性别歧视,便于2012年11月6日,将广州宝勒商贸有限公司投诉到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越秀区人社局依法立即制止并纠正这家企业的性别歧视行为,并要求该企业向她赔礼道歉,依法接受行政处罚。广州市越秀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展介入后进行了调解。后双方在越秀区人社局达成最终协议,广州宝勒商贸有限在其公司首页和招聘网站(智联招聘)网页上连续两周刊登道歉信,并支付温语轩快递费、电话费、交通费等共600元,精神损失费1元。
时间: 2024-10-01 03: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