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监管知易行难 问题出在哪儿

  文/搜狐IT 张睿

  乱象丛生的P2P行业正亟待监管介入,无论是从保护投资人的角度,还是从鼓励从业企业健康发展角度。最近有消息传出,P2P的监管细则将会在今年下半年出台,将从注册资本、从业资格、逾期备案等角度做出规定。

  反过头来看,关于监管的讨论,从去年持续到今年,但是实际的推进却比大家期望地慢,为什么?采访不少P2P从业者之后,我发现P2P监管确实是“知易行难”,监管细则下半年是否真的可以出台,以及细则内容能否平衡好创新与规范,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

  为何这么说,有这样几方面的原因:

  1.银监会忙不过来

  去年央行对P2P进行了多次调研,今年年初,P2P的监管被划定归银监会。关于央行与银监会的监管分工,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解释称,央行负责的是支付和行业发展问题,银监会主要监管具体业务。

  此时的银监会恐怕“亚历山大”,拍拍贷CEO张俊直言,银监会在其已有工作之外,还没有更多的精力去管P2P。

  贷帮网CEO尹飞的看法则更加绝对,他认为P2P监管“实践中不可行”,因为要做到对P2P的全面监管,银监会可能为此需要增加几万人编制。

  按照我国一行三会的设置,银监会主要负责监管银行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在银监会内部,银行监管由银行监管一至四部负责,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由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负责。还有一个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负责研究国内外金融创新及监管情况,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创新业务监管总体策略,这也是媒体报道中关于P2P发声最多的部门。

  翼龙贷CEO王思聪接受采访时表示,监管初期P2P可能会归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未来银监会也可能设立单独的部门进行监管。

  尹飞认为,全国1000多家P2P,如果全面进行注册资本、人事、产品等登记备案、审核,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根本并没有那么多人手,放其他部门也管不过来。

  这恐怕是目前监管进展缓慢的最重要的原因。

  2.厘清P2P模式了吗?

  国内P2P发展到现在,数量达到1000余家,模式也百花齐放,有拍拍贷的纯线上模式,还有人人贷等的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模式,线上线下结合又能划分出更多的类型,如有利网等与小贷公司合作的方式,还有积木盒子等自己开发借款项目的方式。

  “银行的产品基本都是标准化的,而P2P因为其创新,很多业务、产品标准是不统一的。”证大财富总经理贺牧说,“而且,这么多P2P平台,不像银行,它们数据都是不透明的。”

  积木盒子CEO董俊认为:“每个公司模式不同,细分市场不同,监管机构对P2P模式深度的理解,合理性的认识需要过程,这是一个操作性的瓶颈,必须要有足够的时间和人员才能够获得。”

  王思聪也表示,银监会对P2P行业了解需要时间,同时在此基础上需要考虑合适的监管方式,是牌照制、登记制还是其他形式?这个需要考验监管层的智慧。

  3.怎么监管?

  今年4月,银监会处置办负责人刘张君明确提出了P2P的四条边界:一是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二是要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三是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在此基础上,敲定的监管方向包括:不会进行牌照监管,而是采取备案制,确定P2P的最低注册门槛将介于1000万-5000万元,平台不能进行项目担保、资金必须进行独立托管,以及必须向监管部门披露逾期数据等。

  主流的P2P平台是期待监管的,就像91金融CEO许泽伟说,监管能够给主流P2P平台提供了信任背书。另一方面,他们也担心监管过紧遏制发展。董俊更期待“底线+自律”的方式,他认为监管部门划定红线之后,应该将创新空间留给企业。王思聪认为,应该使用“软性监管”,不能走原先的老路。

  贺牧则表示,监管过程中涉及很多难点,比如,到底资金池怎么定义?居间模式算不算资金池?中介怎么定义?中介金融能不能做?要考虑到各种情况各种模式,还不能管的太死,“怎么定标准,怎么拿捏方寸,真的很难”。

  4.是不是该重视法治监管了?

  与前端监管相比,后端监管某种程度上被忽视了。去年至今,跑路或者经营不善提现困难的P2P超过100家,但是最终走到法院审判环节的仅一家。

  今年7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对P2P借贷平台东方创投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进行了一审判决,根据判决书,该平台合伙人邓某及李某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有期徒刑2年缓行3年。

  更多的跑路案件由于投资人分散,取证困难,甚至无法立案。尹飞认为,如果能提高对跑路欺诈案件的打击力度,对更多的不法分子予以司法审判,则可以对其他不规范的P2P形成威慑,同时对投资人起到风险教育作用,监管成本更低,而且对整个市场的净化效果可能更好。

时间: 2024-08-31 11: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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