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写下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心情是矛盾的。 今日和某互联网广告大佬一起吃饭,他已经做了十多年互联网广告了,对行业见解我很佩服。 这位老兄语出惊人,他认为市面上绝大多数移
写下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心情是矛盾的。
今日和某互联网广告大佬一起吃饭,他已经做了十多年互联网广告了,对行业见解我很佩服。
这位老兄语出惊人,他认为市面上绝大多数移动广告公司是做不大的——大家都知道安沃、多盟、易传媒等几十家移动广告公司都在快速跑马圈地。
这些移动广告公司大多数是效仿谷歌(微博)旗下admob的模式,即代理众多App中的广告。把品牌广告主的广告放到这些App中展示,然后分钱。
这些公司的商业模式核心可以理解为不停地拿着风投的钱买流量,再去自己建流量。其算盘是,有一天,我是老大了,可以独占这些App的流量,我就厉害了。但是现实是,这一市场竞争非常惨烈。在PC时代,也有许多网络广告公司玩同样的模式,但是流量是不停地在涨的,永远不会有人独占流量。
不过,这种CPA类移动广告的进入门槛非常低,市场很快陷入恶性竞争,价格战无休止地打下去,大部分移动广告公司目前都处于亏损的状况,拿着风投的钱在烧。
这位老兄认为,目前的admob模式,和PC广告没有本质的区别,但是手机屏幕又小,展示效率低下,这种模式,注定不会太大。
那么是否移动互联网广告就没有大的想象空间了呢?当然不是。
未来最值钱的移动广告将是LBS(基于地理位置)和O2O(线上到线下)广告。
LBS广告的门槛非常之高:
首先它需要有足够庞大的广告主资源,小到餐馆、服装店,都要成为其广告主,才有效率。LBS广告还要求非常大的流量。比如方远两公里之内,拿着手机的人,最好都是你的目标广告受众才好。
那么谁有资格做LBS广告?是多盟这样的移动广告公司吗?显然不是,首先,广告主密度太低,现在的移动广告公司手上有多少个广告客户?200个吗?500个吗?太少了。
其次,流量不够。现在的移动广告公司,大都是手上拿下了少量App的广告,这些App不足以覆盖方圆几公里内大部分人群。
那么,有资格做这个的,只剩下苹果、谷歌这样的大平台,要么就是运营商了。谷歌、苹果既有操作系统,又有硬件,不管你在它的系统里用什么App,它都能直接通过操作系统用广告覆盖你。广告主如果能和操作系统厂商合作,肯定不会去和小型的移动广告公司合作了。
最后谷歌、苹果的广告主密度会越来越大,广告投放效率就会越来越高,这个市场会越来越形成寡头垄断,根本没有其他人的机会。巨头只是老虎没出山而已,一旦老虎出动,没有人能挡得住。
再来看运营商,理论上掌握用户许多数据的运营商也有资格做LBS广告这件事情。不久前,我去日本拜访日本最大的移动广告公司D2C的社长宝珠山卓志,D2C是日本最大的运营商NTT DoCoMo和最大广告公司电通的合资公司,运营商能把最核心的数据和他分享。日本的运营商近期已经开始准备尝试利用大数据做广告了。但还处于探索中。
那中国的运营商呢?可以不要指望了。
因为这笔生意需要资源先进来,才有广告主,整个生意是需要先亏不少钱的。而中国的运营商有太多很容易赚钱的地方,亏钱的生意,他们不会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