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状告新京报名誉侵权

早报讯 昨天,浙江在线网络传媒有限公司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新京报社利用自身媒体诋毁浙江在线形象、损害浙江在线的名誉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一元人民币。目前,下城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起诉书同时对新京报诉浙江在线非法转载7000多篇稿件一事作出回应,直指新京报及其关联媒体未经许可从浙江在线转载了8000余篇稿件。  新京报诉浙江在线著作权纠纷,不久前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起诉。新京报提起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将于7月2日开庭审理。  浙江在线网络传媒有限公司在关于名誉侵权案的起诉书中指出,在此案诉讼过程中,特别是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起诉后,新京报社利用其自身拥有的媒体《新京报》及新京报网等,肆意对浙江在线的名誉进行损害,攻击和诋毁。  浙江在线认为,新京报诉浙江在线著作权纠纷案既已进入司法程序,理应尊重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新京报在人民法院判决前,屡屡利用自己媒体的独特地位及公权力,利用自己和自己关联的媒体,进行“舆论审判”,这本身就是不当之举,其又在所发布的报道和文章中肆意诋毁诉讼对方的形象、损害诉讼对方的名誉,则更属违法行为。  浙江在线在起诉书中还指出,既然新京报提起了著作权纠纷诉讼,新京报在涉及著作权问题上理应依法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但无论在其提起诉讼之前还是之后,新京报及其关联媒体未经浙江在线同意,擅自从浙江在线网站转载其享有著作权的文章,数量多达8000余篇。因而作为诉讼一方,浙江在线不排除就此向人民法院依法主张权利,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时间: 2024-10-25 01: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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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诉浙江在线侵权索赔200万

中介交易 http://www.aliyun.com/zixun/aggregation/6858.html">SEO诊断淘宝客 站长团购 云主机 技术大厅 浙江在线网站3月19日转载本报稿件截屏. 原文截屏. 本报讯 新京报社状告浙江在线网络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擅自转载新京报文章.侵犯新京报著作权一案已进入质证阶段,近日将在杭州市一中院开庭审理. 自2003年底至2007年7月间,浙江在线网站在未获得新京报社任何授权的情况下,转载原告作品数量经过公证高达7706篇.新京报社依法将浙江在线诉至

新京报诉浙江在线非法转载法院要分7706次起诉

子子孙孙打下去,打不赢官司决不下"战场" (向春/画) 作者: 南方周末特约撰稿 赵天水 发自北京 "新京报诉浙江在线非法转载7706篇报道,法院要求分7706次起诉" ""这简直闻所未闻",新京报在给最高人民法院的函中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原庭长蒋志培则称:"该案分案审理显然违背民事诉讼法的精神--司法机关不该犯这样的常识性错误."" 新京报可能将不得不承担在他们看来"极其荒谬.繁重.漫长&

谷歌在浙江陷诉讼 点击量遭疑后被指名誉侵权

中介交易 http://www.aliyun.com/zixun/aggregation/6858.html">SEO诊断 淘宝客 云主机 技术大厅 互联网知名企业谷歌公司近期在浙江宁波市接连遭遇麻烦.当地的两家企业相继向法院起诉,状告该公司.一家质疑其在"关键词广告服务"上存在虚假的点击量,另一家则以名誉侵权为由索赔14万元.<市场导报>记者获悉,宁波市中级法院.鄞州区法院目前已分别受理了这两起案件. 新近起诉谷歌的是宁波一家翻译服务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某

新京报诉浙江在线非法转载案将二审

■ "一宗网络侵权官司被令拆成7706案"追踪 本报讯 (记者褚朝新)新京报诉浙江在线非法转载7706篇报道,受理此案20个月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突然要求原告按一篇报道一个案件进行分案起诉,并以原告不同意分案起诉为由驳回新京报的起诉.因不服这一裁决,新京报上诉至浙江省高院.浙江省高院定于7月2日公开审理本案. 律师 一审法院浪费司法资源 因发现浙江在线网站2003年至2007年间非法转载7706篇文章,在沟通无效后,新京报数次发出律师函,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签署转载协议,但均无结果

新京报再诉“浙江在线”侵权案开庭

本报讯 (记者 褚朝新) 昨日,新京报再诉浙江在线非法转载案,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杭州中院对10起分开起诉的侵权案件进行了合并审理.庭上,浙江在线方面承认从新京报网上转载了相关报道,但辩称"这不构成对新京报社著作权的侵犯".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2007年,新京报社发现浙江在线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长期大量转载<新京报>作品,多次协商未果后诉至杭州中院.在进行了五次证据交换和庭审,更换了四任法官,历时了20个月零28天后,杭州中院于2010年3月29日发出一纸裁定,

新京报再诉浙江在线38起侵权案

本报讯 (记者 褚朝新) 日前,又有38件新京报诉浙江在线非法转载新京报报道的起诉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涉及38篇被侵权的新京报报道.截至目前,在杭州中院立案审理的新京报诉浙江在线侵犯著作权的案子已达48件. 2007年,新京报社发现浙江在线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长期大量转载<新京报>作品,多次协商未果后诉至杭州中院.在进行了五次证据交换和庭审,更换了四任法官,历时了20个月零28天后,杭州中院于2010年3月29日发出一纸裁定,要求新京报将7706篇被非法转载的文章分案起诉.随后,新京

点评新京报起诉浙江在线侵权案

[案情]新京报社于2008年将浙江在线网站诉至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该网站未经授权转载原告大量作品,原告要求该网站赔偿损失200万元.杭州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告起诉的侵权事实共有 7000余篇作品还另有照片,需要分拆立案,分别起诉.新京报拒绝分拆起诉,因此,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新京报不服上诉.今年7月2日,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关于分案起诉的裁定. [点评]本案的问题在于,根本没有掰扯实体法的问题,而仅仅是纠缠于程序--7000余篇文章和2000多幅照片加在一起是一万多个侵权行为,因此不能一起

谷歌在浙陷诉讼:点击量遭疑后被指名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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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成名誉侵权“重灾区”

前有王海诉天涯,后有范冰冰告编剧,随着网络的推广和普及,互联网上的信息越发真假难辨.众网友呼吁加强网络监管. 在互联网时代,如何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如何预防互联上名誉侵权事件的发生,成了一个新的问题.对此,专家表示,虽然有<侵权责任法>作为救济手段,但互联网企业也应努力为网友提供更为健康的网络环境. 案例一:王海告天涯被驳 2009年8月,以专业打假闻名的王海在"天涯在线"虚拟社区发现一篇题为<爆料:打假第一人王海如此贪名图利!>的文章,该文使用了&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