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 据人民日报消息,为了逃掉高速通行费、多挣钱,河南省禹州市农民时某购买两辆大货车后,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疯狂营运,8个月的时间里,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河南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时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被告人时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购买伪造武警部队士兵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并购买两副假军用车牌照,在郑石高速公路下汤收费站、长葛西收费站、禹州南收费站、鲁山收费站多次骗免通行费,共计人民币368万余元。 此案判决后,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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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在人民日报政治版微博上,橙子小哥说:8个月要交368万多元的过路费,算下来每辆车平均每天要交近8000元。照此计算,那正常缴费的车辆不管怎么超载,都赔得死死的……八卦之城说:当事人提到在偷逃过路费期间,获利20余万元,这与偷逃过路费的金额存在明显差距。另外,根据新闻数据计算,当事人偷逃过路费高达1559元/次,这样高的收费标准依据何在?还有网友说:如果不是过路费收得这么高,谁愿意做这种事?
时间: 2024-11-05 17:2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