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首席执行官皮查伊
宾夕法尼亚州的一家法院日前作出裁决,命令谷歌按联邦调查局的要求将保存在海外的电子邮件交给调查局,苹果、微软、亚马逊和思科等四家技术巨头提交了一份法庭之友陈诉来支持谷歌。
法庭之友陈诉也被称作“非当事人意见陈诉”,指的是与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的非当事人为协助法庭而对案情所提出的意见书。就本案而言,硅谷显然不希望美国执法机关肆意获取保存在海外的用户数据。
目前还不清楚联邦调查局要求谷歌提交是哪种数据。谷歌上个月表示它将积极抗争。
四家技术巨头在陈诉书中表示:“当执法机关要求技术公司从海外数据中心提取电子邮件内容时,这种侵犯隐私的行为发生在美国之外,确切地说,发生在客户的隐私通讯内容被保存、被提取和被拷贝的地方,这种行为并未获得客户的许可。”
他们说,提交海外的数据涉及到其他的国家,这会促使其他国家以相同的方式要求它们的技术公司提交保存在美国国土上的、美国公民的电子邮件。
他们写到:“我们的友邦显然认为美国执法机关命令服务供应商将保存在它们国土上的服务器中的用户数据提取、拷贝并传递回美国的行为是代表美国政府作出的一种治外法权行为。”
他们关注的焦点是法庭对美国存储通讯法案的诠释以及该法案是否适用于保存在美国之外的数据。据这几家公司称,美国存储通讯法案是否适用于海外的决定权应该归于国会而非法庭。
他们还援引了另一宗类似的诉案作参考,那种诉案的被告是微软,结果在今年1月以微软胜诉告终。微软拒绝将保存在爱尔兰服务器上的非美国公民的电子邮件交给美国执法机关,检控方后来提出不服上诉,但是未能推翻之前的判决。
据有关媒体报道,谷歌上个月宣布它将对宾夕法尼亚州法庭的判决提出上诉。谷歌发言人表示:“本案的法官未遵循先例,我们打算对这一判决提出上诉。我们将继续抗争,反对境外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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