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消息,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最新数据显示,2016年,大数据对于经济增量的贡献已达到了GDP的0.64%到1.14%,大数据的核心产业规模达到了168亿元人民币,较2015年增长了40%以上。由此可见,国内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已经呈现了良好的势头,并且正在加速向各个行业和领域渗透。
在今天的“2017第二届中国信息通信大数据大会”上,工信部通信发展司政策标准处处长黄业晶表示,信息通信业处在大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和传输的中枢地位,在大数据技术的创新和融合应用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并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和数据资源的优势,积极地推动大数据的创新应用,在包括金融征信、公共服务等领域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但是不可否认,成绩之下,国内大数据的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包数据流动性比较低、缺乏自主的核心技术标准体系和规范,这些都有待进一步完善。需要企业在观念上、技术上以及制度方面积极地开展变革创新。
基于此,黄业晶提出了三点建议:
第一,推动开放合作,实现大数据的价值转化。我国的电信企业拥有丰富的数据资源,各种信息系统记录的数据以10亿级计数,丰富的数据资源为电信运营企业开展大数据的应用探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包括在智慧城市、智慧金融、旅游等等方面都可以作为进入新市场和新领域的良好切入点。
黄业晶认为,企业应该紧紧抓住大数据的发展契机,整合利用好现有的大数据资源,提升数据挖掘的分析和应用创新的能力,同时积极寻求以其他行业各部门开展合作,推进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促进数据的流通以及开放数据平台的建设,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发挥好数据的价值,助力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和民生的应用。
第二是强化技术创新,推动核心领域取得突破。目前,信息通信技术发展迅猛,大数据的技术也不断的成熟,但我国掌握的大数据的核心技术包括数据深度的挖掘、融合与关联存储、大数据的可视化技术等等领域与国际的先进水平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企业的自主创新以及协同创新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希望我们的信息通信企业能够更加重视大数据的技术研发,着力推动相关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并且加强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培育开发新的服务应用模式,推动我国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
第三是完善标准体系和规范,保障数据的安全。电信运营企业是用户信息行为信息大数据的掌控者,在推进大数据应用创新的过程中,应将数据安全作为底线,完善隐私隔离、数据清洗、个人信息保护、交易健全及流转信息追溯等等方面的标准和应用规范,建立敏感数据的加密机制、数据系统访问的控制机制和安全事件的预警和处理机制等。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标准体系和规范,维护好用户数据安全及相关的权益,严防数据泄露风险,为大数据的发展构建良好的发展生态环境。
本文转自d1net(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