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积电南京十二寸晶圆厂投资案过了。经济部投审会昨天审查通过台积电南京投资案,台积电预计投资卅亿美元、在南京设立月产两万片的十二寸厂,二○一八年下半年导入十六奈米制程。
据台积电规划,其中十亿美元自台湾汇出,其余廿亿美元由转投资大陆地区及海外子公司,以资金贷与方式提供,并有十二亿美元用于购买母公司台积电的旧有设备。
由于台积电南京案为独资登陆,且此案在一月中已通过关键技术审查小组的五大审查要件,投审会审查会议昨无异议过关。
投审会执行秘书张铭斌表示,后续将要求台积电台湾厂十奈米制程量产,且具证明资料后,才能申请将相关旧有的机器设备出口到台积电(南京)公司,最快下半年动工。
根据相关规定,台厂赴大陆投资新设晶圆铸造厂,或并购、参股大陆晶圆铸造厂,不可超过十二寸晶圆铸造;在新设晶圆铸造厂部分,则采总量管制原则,以“核准投资十二寸厂三座为上限”。
今年一月十八日,经济部工业局召开关键技术小组会议审议,特别就“投资制程技术需落后在台湾制程技术一个世代以上”、“申请人以新设或购并投资应有主控权”、“台湾应有相对投资及研发”、“投资应可取得全球市场优势地位或可扩大市占率”、“不得因投资大陆裁减台湾员工”等五大重点进行审查。
张铭斌指出,由于台积电为百分百具主控权独资设厂,且其十奈米制程技术于二○一五年试产,规划在二○一六年量产,并将于二○一八年进入七奈米试产,符合“N-1制程技术规定”。
台积电预期,投资案完成后到二○一八年,全球市占率将从目前的百分之五十五,提高到百分之五十七,大陆市占率从百分之四十六增至百分之五十。未来三年内,将在台湾相应投资八千六百亿台币,并因应产能扩充与营业规模扩大,每年增聘约两千五百至三千五百人,创造工作机会。
张铭斌表示,因台积电充分就审查重点提出说明,因此讨论中没有太大歧见,顺利通过。至于后续管控部分,他强调,将针对台积电在台十奈米、七奈米制程,每年逐季管考,并要求台积电定期申报执行情况,未来若有必要时,也会前往台积电南京公司进行实地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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