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柏林1月31日电(记者郑启航)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法律规范互联网使用的国家之一。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形成政府、机构齐抓共管的局面。而有法可依与有法必依,是政府和有关机构对互联网进行管理的主要原则和思路。 当前,防止新纳粹组织通过网络传播极端思想、防堵青少年通过网络接触色情信息,以及禁止借助互联网传播儿童色情信息是德国网络的监管重点。 为应对统一后新纳粹运动的重新抬头,德国议会通过的《反纳粹与反刑事犯罪法》明文规定同情纳粹、否认纳粹罪行、宣传种族歧为犯罪行为;严格禁止任何宣传纳粹思想、使用纳粹标志的行为;对于新纳粹主义分子及其行为进行严格追究。包括行纳粹礼、喊“嗨,希特勒”都是违法的。而上述这些规定都适用于互联网。 1997年8月,德国政府开始实施《信息与通讯服务法》,明确规定了互联网内容提供方、互联网服务提供方和网络搜索服务提供方的法律责任。法律着重限制包含猥亵、色情、恶意言论、谣言、种族主义的言论,尤其禁止与纳粹相关的思想言论与图片在互联网上的传播。 但是,目前德国在防止新纳粹组织通过网络传播极端思想方面也遇到了新的挑战。据外电报道,为躲避德国政府的打击,很多新纳粹组织将网站的服务器转移到美国、加拿大等西方国家。德国《镜报》周刊报道说,不少新纳粹组织转变以往直接通过网络宣传极端思想的做法,通过在网上发布反纳粹人员的家庭成员情况、家庭住址等私人信息威胁反纳粹人员的人身安全。如何制止这些行为,已成为德国的新课题。
时间: 2024-10-03 09:3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