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并于7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我国将出台一部专门法律来规范网络空间的安全问题。
网络空间安全,大到电信、能源、交通、金融、国防等重要领域信息基础设施的保障,小到个人信息泄露、恐怖信息和色情信息的传播。一部法律如何取到既能保障国家主权,又能保障个人稳私的效果?在今天的全国两会上,一些政协委员给出的建议是:划出边界,寻求平衡。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阚珂告诉记者,随着网络与社会经济联系越来越密切,网络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网络安全立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活。维护国家安全与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一致的,只有国家安全了,个人的权益才有所保障,不需要把二者放在对立的位置。法律制定过程中会明确规定哪些信息可以传播,哪些信息不可以传播,全国人大在进一步审议和更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后,会让草案进一步完善,制定出符合我国实际的网络安全法。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教授李晓明肯定了网络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体现和延伸。同时,他指出,网络空间与领土空间所不同的是,领土空间有着物质上的边界,网络空间的边界则是虚拟的,需要进行界定。他认为网络安全与个人隐私在技术上有相通之处,但角度不太一样。国家在作战略布局时要取得一个平衡,在强调网络安全时,也要考虑个人隐私的保护,网络上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是国家主权,对国家层面的主权范围也需要有一个界限。
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明蓉认为,网络安全法在制定过程中要把握平衡,既要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又不能损害国家安全,这种平衡把握的依据是遵循宪法的规定。要依据宪法关于国家安全和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划出一个底线。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网络公司应当发挥技术的手段,承担起运用技术指标来维护这条底线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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