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的泛滥,目前主要渠道是网络营销,之所以存在监管难,是因为现行法律条文中对网上卖药的约束还不够强硬。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尽快修改自1985年7月1日实施,2001年修改的《药品管理法》,健全监管体制,将网络卖药的监管纳入其中。 谢子龙对“网络药店”非常担忧,这可关系到千万群众的用药安全,尤其是偏远山区和农村地区,本来经济条件就落后,还要遭受假药的危害,确实令人很心痛。 谢子龙说,这些“看不见、摸不着”的“商店”进行网上售药,如何监管是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截至今年2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只批准了10家向个人提供非处方药品的互联网药品交易网站,但实际上从事‘网上售药’的非法网站非常多,绝大多数是在直接售药,一些网店甚至连ICP(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都没有。” “‘齐二药’等重大药品安全事件是在正常监管体制下发生的,那么,试想这些连最基本的监管都缺失的非法药品销售网店,必然是酿成群体性安全事件的高危行业。”谢子龙分析。 为此,他建议新修改的药品管理法里应该添加对网上销售药品的行为予以界定,对获准销售的企业推出准入和退出机制,在违法处理上应该加大力度。 此外,他还指出“现行《药品管理法》已经引入了当今国际通行的一些管理制度,如GMP、GSP、GLP、GAP等认证制度等,但药品召回制度却没有得到体现。”药品召回其实早已是一项国际通行制度,很多国家都将“强制召回”写进了法律。我国虽然也制定了药品召回办法,但还没添加进药品管理法。 因此,他建议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应该明确规定当发现假劣药品和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时,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应对召回相应药品承担必要的权利和义务。
时间: 2024-10-22 21:5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