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出版越来越红火,不过传统作家们却很难兴奋起来。2010年数字出版产业整体收入达到1051亿元,年增速为49.73%。这样大的绝对值和增速却并没有让传统作家分得多少羹,很多作家都没有拿过数字版权收入,即使拿到过,数字也少得可怜,名气很大的作家也是如此,传统作家们对数字图书出版充满了不信任感。不过,面对数字出版这股大浪潮,面对主动找上门来的数字出版人,作家在犹疑的同时心里也产生了一丝期许:以往数字版权如同鸡肋,但在将来或许真的能带来稳定收益。
收入真的很鸡肋
年赚几百万的作家不在少数,但是能从数字版权上大赚的国内传统作家,目前尚未听说。数字版权研究机构、百道网CEO程三国对《IT时报》记者表示,“传统作家的数字出版收入是很少很少的,这块只能算是非正常收入。”
韩寒作为国内最知名作家之一,在2007年曾公布过自己的收入情况。韩寒一年的纸质书籍版权收入大约为200万元,韩寒并未透露自己在数字版权上有多少收入,而据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此前透露,韩寒一年的数字版权收入也就1000多元。
去年以来,陆续有作家抨击数字版权收入过低。学者易中天去年6月在北大数字版权研究基地论坛上称,“我不知道啥叫数字版权,反正我还没拿到数字版权的一分钱。”紧接着有人问他损失了多少,他笑答:“可能又丢了一栋别墅!”畅销书作家饶雪漫曾表示,自己签了无数数字版权合同,至今只拿到几千元。今年5月,慕容雪村更是披露了一个“惊天消息”,他与盛大文学签订了《原谅我红尘颠倒》独家网络授权,但三年里分成只有300元。慕容雪村当时称,虽然没期待有多高的收入,但也没想到会这么少,“听到这消息满身冰凉”。
不久前推出畅销书《南渡北归》的作家岳南也是如此,“数字版权收入少得可怜”,他向记者诉苦。三四年前,岳南将自己所著的10本书的数字版权授予某">文学网站,以章节的形式在网站上连载,通过让消费者点击阅读获取收益,然后再分成。“但是直到现在,我大概只收到2000多元的汇款单。他们分两次汇过来的,每张汇款单上只有1000多元”。
湖南作家朱金泰是国内作家中维护版权利益最积极的人,之前因为发现自己的作品《赶尸笔记》在百度文库上被侵权盗版,他将后者告上法庭,和解后获赔2万元。如果算上这2万元,朱金泰的数字版权收入在国内作家中算是较高的。但实际上,通过正常数字版权授权他获得的收益也是少得可怜,“去年我将自己新写的一本官场小说授权给某门户网站,进行连载,收益非常低”,朱金泰对记者说道。
最怕分成不透明
因为收益太低,所以一直以来,传统作家们对数字版权并不太关心,甚至有些排斥。相比对传统出版社的信任,作家们对数字出版机构明显不信任。
“我一直觉得做数字出版的公司中,骗子有很多。他们就是骗了作家,来为自己盈利,他们刚开始的时候说得天花乱坠的,但是不久就原形毕露了”,岳南有些激动地说。他表示,数字出版行业目前还不成熟,比较混乱。朱金泰也说道,“我跟我的版权律师也谈过,数字版权这块还是有点乱,管理很乱。”
朱金泰和岳南都表示,不相信数字出版主要是其中收益分成很不透明,虽然双方之间会约定分成比例,但是到底有多少人阅读、多少人下载、总体收入多少,完全是由对方说了算。“比如对方说你的书今年只卖了1000元,你也没法反驳他,你根本掌握不了具体数据,收益多少完全由对方说了算。”朱金泰说。
岳南则建议作家们要有两手准备:抓住首付,看淡分成。“数字出版可以,但是要付出令作家们满意的首付款,或者说订金。而分成是没谱的事情,分多少完全是对方掌控。不像实体书,出版社说印了多少,你还可以去印刷厂查一下,但是数字版权这块,我们根本没法查。”
谁能让作家信任
虽然排斥,但数字图书是大势所趋,传统作家们对数字版权的心态正发生一丝变化:数字版权放在自己口袋中也不会产生任何收益,不妨去试一试。
去年7月,在美国极有影响力的文学经纪人安德鲁·怀利宣布抛开传统出版商,成立出版公司专营数字版现代文学经典,首批推出17位名作家的20部作品,以每本小说9.99美元的价格,独家销售给亚马逊的Kindle电子书平台。与此同时,越来越多作家直接跟电子书机构签出版协议,或者将纸质书版权与电子书版权分开卖,而不再把版权全部卖给传统出版社。
在国内,也有不少作家在向数字出版靠拢。去年9月,伊能静发行新书《灵魂的自由》,同时将电子版放到了番薯网上。而据盛大方面的介绍,目前包括王蒙、刘震云、麦家等一大批当代著名作家作品,都已与盛大文学签约,运作他们作品的电子版权销售。
“我的四本书的数字版权目前都在我手上,现在有几家公司来跟我谈,但是没有谈好。”朱金泰说道。朱金泰和湖南一家出版社很熟悉,出版社人士告诉他,他们手头有一本不知名作者写的书被放在了手机阅读的平台上,没几个月,作者就分成了上万元。这让朱金泰意识到数字版权是能产生经济效益,而且是不菲的经济效益。“反正我的数字版权放在这里也没有用,只要能规范操作,我还是愿意合作的。”即使对于他正在委托律师起诉的苹果公司,朱金泰也不排斥与之合作,“我们不是敌人,不过要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解决问题。”
虽然对数字出版不太信任,但是岳南也在频频尝试,“现在这个行业越来越火,竞争更激烈,企业也许会自律一点。”数月前,他和某家网络公司合作,将两本书的数字版权授予对方,由对方在电信运营商的移动阅读平台上进行运作,“年底时进行收益分成,现在收益多少还不知道。”
就在记者采访岳南的当天,他刚和中国作协签了相关协议,将早期写作的两本书的数字版权授权给作协,“其他作品的数字版权也还在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