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影响特斯拉在华发展的商标侵权案件,终于在今天得到了彻底解决。(更多独家财经新闻,请加微信号cbn-yicai) 今天下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三中院)官方微博称,该院成
影响特斯拉在华发展的商标“侵权”案件,终于在今天得到了彻底解决。(更多独家财经新闻,请加微信号cbn-yicai)
今天下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三中院”)官方微博称,该院成功调解了特斯拉发动机有限公司与占宝生之间涉及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一系列知识产权案件。
三中院在微博中表示:“考虑到案件将对我国新能源 汽车 行业产生重大影响,我院受理上述案件后,积极与各方当事人沟通,通过电话交流、安排谈话等方式,向当事人辨法析理,最终使双方握手言和,占某放弃使用“TESLA”、 等有关标识,特斯拉公司放弃向占某主张赔偿损失。”
三中院指出,案件的调解工作不仅妥善化解了受理的三起案件,同时 其他 法院正在审理的特斯拉域名纠纷、“TESLA”商标三年连续停止使用撤销行政案件、“TESLA”商标宣告无效行政案件等一系列案件也都一揽子得到了解决。双方激烈的商标争夺战至此和平落幕。上述案件的处理为特斯拉公司进入中国市场扫清了商标障碍。
特斯拉发动机有限公司(即特斯拉:Tesla Motors, Inc.)成立于2003年,总部位于美国加州硅谷,刚进入中国市场不久,因广东商人占宝生已经在12类汽车等商品上申请注册第5588947号“TESLA”商标,特斯拉就开始了与占宝生的商标官司纠缠。
2013年3月,特斯拉公司针对第5588947号“TESLA”商标向商标局提出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撤销申请;随后于2013年4月,特斯拉公司针对该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申请,请求撤销该商标。2013年9月3日,特斯拉公司针对占某向法院提起两起诉讼,分别主张占某侵害著作权和构成不正当竞争。特斯拉公司请求法院判决占宝生等人停止侵害,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因侵害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分别赔偿经济损失110万元和310万元。
占宝生则于今年6月30日,针对特斯拉公司、拓速乐汽车销售(北京)有限公司向北京市三中院提起侵害商标权诉讼,主张特斯拉公司及其销售商拓速乐公司销售“TESLA”牌电动汽车侵害其第5588947号“TESLA”注册商标专用权,请求法院判决特斯拉公司及拓速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TESLA”牌电动汽车,关闭展厅、服务中心、超级充电站,停止有关宣传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3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