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高晨)P2P跑路不断,P2P行业监管规则究竟何时出炉,一直是业内人士关注的焦点。日前,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上海金融研究院主办的“上海新金融年会暨互联网金融外滩峰会”上表示,银监会正研究P2P监管规则,将尽快推出。
三大金融监管部门分工明晰
“P2P最主要是不能搞资金池,更不能挂靠任何担保公司。这是监管最重要的内容。”阎庆民还强调,不能忽视互联网金融存在的潜在风险。
阎庆民指出,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首先体现在货币市场出现波动时,投资者会大量赎回类似余额宝类的产品,导致流动性风险;第二是由于网上“刷信用”、“改评价”的行为仍然存在,网络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会受到影响,互联网上仍然存在信息不对称,如P2P平台的卷款跑路事件时有发生,存在信用风险;第三,部分互联网机构用所谓的“预期高收益”来吸引消费者,推出高收益高风险的产品,但却不如实揭露风险,甚至误导消费者。
今年以来,P2P无论从增长规模还是跑路数量上,都已经达到一定规模。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已有超过50家网贷平台跑路,其中九成以上是开业时间不足一年的。P2P平台加速倒闭的背后凸显出“无门槛”、“无监管”带来的后果。
此外,阎庆民也表示,要构建有效的合作监管体系,强化功能和行为监管,包括“一行三会”在内的部门要形成合力,促进资源共享,提高监管的透明度和监管效率。
目前,银监会正在制定P2P的监管规则,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规则的制定,保监会也在抓紧起草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监管办法。三大金融监管部门在互联网金融上的分工已经明晰。
网贷信披应“有所为有所不为”
面对当前乱象层出不穷的网贷业,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飒在“2014P2P平台法律和风控研究论坛”上表示,行业全面调整势在必行。她建议,平台通过完善信息披露、安排公众日、设立沟通渠道、利用第三方平台等方式来建立更合理的行业体系,从而引导整个网行业的发展方向。
“P2P平台本身是个信息中介,但信息披露得并不好。”在银监会小企业金融服务办公室处长冯燕看来,这已经成为P2P的风险之一。更有市场人士坦言,相比P2P网贷的风控,信息披露更为重要。
有业内人士坦言,P2P平台在推荐项目的时候,要尽可能详尽地披露借款人的相关信息,将所有投资人有可能要了解的信息都反馈给投资人,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平台与投资人在项目认知、风险识别、风险对冲手段等方面达成一致。
北京易通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康文表示,网贷行业信息披露工作很重要,多数人会认为这是对投资人的利益保障,但P2P网贷平台作为金融中介机构,在保障投资人利益的同时,也需要兼顾保护借款人的隐私。因此,P2P网贷平台的信息披露应该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在他看来,信息披露工作很重要,但事实方法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