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记者昨日从四川省科技厅获悉,四川省政府日前下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金融(投融资)政策与服务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引导创业投资企业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鼓励银行开展多种形式担保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根据《意见》要求,创业投资(风险投资)补助资金将采取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助、投资保障等多种形式,重点支持服务机构及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补助资金的阶段参股比例最高不超过创业投资企业实收资本(或出资额)的25%,且不能成为第一大股东;跟进投资可按创业投资企业实际投资额50%以下比例,每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风险补助最高不超过创业投资企业实际投资额的5%,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含两年),凡符合条件,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而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逐年延续抵扣。
时间: 2024-09-27 21:3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