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两个月来,我市工商机关立足职能、全力服务,催生首批8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是多方面争取支持。围绕“一法一例”,加强登记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将专业合作社发展纳入服务新农村建设量化考核指标,实施政策倾斜,给予适当经费补助。二是多层次开展培训。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分期分批举办农村“两委”成员、种植大户、涉农企业负责人、经纪大户培训班,全面学习、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条件、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等;对符合设立条件的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定向培训。三是多渠道进行宣传。采取在电视台、报刊开设专栏、开通流动宣传车、制作广告宣传牌等形式,广泛宣传“一法一例”,增强农民群众依法办社意识,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工作氛围。四是多方式提供服务。对基本符合登记条件的进行事前指导,安排专人上门帮助规范其组织和行为、准备登记资料。对申请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事中服务,开辟注册登记“绿色通道”,采取零收费、零准入等措施,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核、优先发照;对完成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强化事后帮扶,引导其运用合同、商标、广告等手段壮大发展。
时间: 2024-07-31 09:0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