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目前,市政府正在进行《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无线电业务的正常开展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现将《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
意见,希望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无线电管理的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办法(草案)》及背景情况介绍已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网”(www.shanghailaw.gov.cn)和“东方网”(www.eastday.com)公布。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23日。 来信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邮编:200003 电子邮件地址:fzbjjc@shanghai.gov.cn
时间: 2024-09-20 19:3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