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王治国 记者徐亢美)4名“白领”枪械发烧友在网上">购买了仿真枪用于收藏,因触犯了法律,被抓捕到案。前天,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中两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另两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
上述4人中的3人是上海籍,都是大学毕业工作不久的年轻人,另一人来自山西太原市;四人都是军迷,酷爱枪械,且年龄相仿,在车友会认识后,常常在一起聚会交流。
其中之一的唐某在认识了一名网友后,通过网购先后购买了3支仿真枪用于收藏,其中包括M1911和格洛克仿真手枪,还有一把M4仿真步枪。另3人看到唐某购买的做工精良的仿真枪后,委托唐某共买来7支仿真手枪和步枪。
去年12月5日,根据公安部提供的涉枪线索,浦东警方将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的唐某等4人抓获,并缴获各类仿真枪10支,这些仿真枪均使用6mm的BB弹。所谓BB弹,是玩具枪常用的子弹,一般用塑料制成,虽非致命枪弹,但发射距离过近也可能致人伤残。
为了检验这些仿真枪是否有杀伤力,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做了鉴定。结果证明,送检枪支完全符合以压缩气体为动力设计原理,10支枪均可以击发并具有致伤力。
本案主审法官石耀辉对记者说,我国的《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因此,购买和持有仿真枪也属于犯罪。
时间: 2024-09-13 00: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