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王珊 沈伟
没有网购经验直接汇款给卖家,结果被骗;照片上看来物美价廉的衣服却“货不对版”;网上代购的进口奶粉,却没有购买凭证,无法辨别真伪……时下,网购盛行,网络购物在给消费者带来方便和实惠的同时,其中的问题也让网友们直呼“伤不起”。
为了加强我省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净化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环境,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今年1月出台了《关于促进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湖南省工商局网络交易监管系统(以下简称“湖南工商网监系统”)于今天全新上线。
这两个“新招”十分给力,为湖南网络购物带来了一场及时雨。湖南工商网监系统有哪些服务、监管功能?《若干措施》的实施又将给网络商品交易市场买卖双方带来哪些利好?本刊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省工商局副局长鲁先华。
本刊记者:据今年央视3·15晚会统计,网络购物投诉量位居榜首,成为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湖南网络商品交易市场情况如何?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推出“若干措施”和“湖南工商网监系统”?
鲁先华:根据省工商局对网络经营主体的初步统计,目前全省有300多家网络商品交易平台企业,企业和个人开设的网站网店约为3万多个。
湖南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迅猛,近年来针对网购的投诉、举报也呈快速上升趋势。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网络诈骗、非法传销、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等等。
近年来,全省工商系统检查网站17352个,删除违法商品信息78条,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市场违法案件15件,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2件,涉案金额5亿多元。虽然过去的监管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与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速度比,与市场主体的要求比,还有一定差距。
2010年,国家工商总局实施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并计划用3年的时间建成一个全国一体的网络监管信息系统。我们在这个时候推出“若干措施”和“湖南工商网监系统”,是落实国家工商总局要求的需要,是消费维权的需要,也是促进湖南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
【措施一:搭建网络交易监管平台,“以网管网”】
本刊记者:湖南工商网监系统对全国很多省市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这个系统的建设将对湖南的企业和消费者带来哪些利好?
鲁先华:对企业而言,主要是通过服务和监管,提升网络交易市场主体的信誉,净化市场环境;对消费者而言,主要是帮助其提高辨识能力,维护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这个系统包括“两网、一中心”。“两网”,是指面向社会公众的湖南省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网和湖南省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业务网;“一中心”,是指网络商品交易违法案件电子数据取证中心。这三个部分紧密结合,实现工商部门对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管服务。
比如,通过网站,企业可以在网上申请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简称“电子链接标识”)。省工商局根据企业申请电子链接标识情况、网络市场搜索等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随着湖南工商网监系统的建设与完善,工商部门将依据湖南省企业信息管理局建立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社会评价、巡查和案件处理情况对电子链接标识企业划分信用等级。消费者只要在网上的电子链接标识查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就能够查到这个企业是否在工商局申请电子链接标识,信用等级如何。消费者还可以很方便地点击网站举办单位在工商局网监部门申领的电子链接标识,轻松访问到主办方的注册登记真实信息。这样既有利于消费者做出消费判断,对信誉良好的企业来说也是一个最好的广告,以此规范、促进我省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此外,湖南工商网监系统还有政策法规、各地动态、消费向导、申诉举报等功能,消费者可以直接在网上查看网购技巧、消费警示信息,点击“申诉举报”直接进行申诉或咨询。
本刊记者:您刚刚谈到的主要是服务。一直以来,网络商品交易监管都是市场监管的一道难题,能否谈谈如何利用湖南工商网监系统破解这个难题?
鲁先华:的确,在湖南工商网监系统建立以前,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存在违法行为发现难、定位难、取证难三个主要问题。
利用湖南工商网监系统,我们对全省的网络商品交易经营主体进行摸底建库,并对入库主体进行日常巡查、专项巡查,对消费者关注大、交易额度高、出现问题多的重点网站进行重点巡查,每次巡查情况记录在案。这就帮助解决了违法行为发现难、定位难的问题。
同时,我们投资引进了先进的取证设备,包括取证勘查箱、取证魔方、高速硬盘复制机、取证塔、光盘取证系统、手机取证系统等等。如遇到类似经营户收钱不发货、经营户拒不承认对消费者的承诺等情况,我们的设备就能够破解密码,恢复手机、电脑上已经删除、修改的聊天记录和交易信息,利用先进技术破解取证难的问题,提高工商系统网络商品交易违法案件的查办能力。
今后,湖南工商网监系统还将与国家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平台及其他省工商局监管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开展案件协办,更好的实现“以网管网”。
【措施二:出台《关于促进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管促结合】
本刊记者:“若干措施”有哪些重要内容?对网络商品交易市场是以“管”为主还是以“促”为主?
鲁先华:“若干措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培育发展市场,鼓励支持网络商品交易平台做大做强,鼓励支持企业、自然人和有形市场开展网络商品交易活动;
二是放宽准入条件,包括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名称字号及行业用语的限制、经营场所的登记条件、经营范围用语等;
三是打击违法行为,包括销售假冒伪劣行为、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违法广告行为、网络传销等;
四是健全维权体系,主要是依托经营主体健全企业自律制度,依托湖南工商网监系统健全网上维权体系、消费预警和消费教育制度。
前两个方面的内容主要是“促进发展”,后两方面的内容是“加强监管”,通过管促结合,最终达到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健康、快速发展的目的。
本刊记者:就我们所知,在淘宝网等网络商品交易平台上开店并不需要营业执照,网上开店门槛很低。如何解读“若干措施”中“放宽准入条件”措施?
鲁先华:“放宽准入条件”是相对注册实体企业而言的。对已持有营业执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不需再办理登记手续,在其经营网站上亮照经营即可;自然人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的,只要向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由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服务商将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商品交易或者服务活动的网页上即可。
这两类网络商品交易市场主体,都属于工商部门支持其合法经营的主体,都可以在湖南工商网监系统上登记备案,参与信用评级。
本刊记者:食品安全问题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近几年,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喜欢以网络代购的方式购买进口食品,工商部门如何加强对网购食品的监管?
鲁先华:“若干措施”中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行为,就是以食品、日用品、新闻出版为重点整治领域,以食品、药品、母婴用品、图书、音像、电器、化妆品等为重点查处产品。工商部门将严厉打击无食品流通许可证在网络上经营食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