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近日发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其中关于网购冷静期的规定受到业界广泛关注。《规范》从平台设立与基本行为规范、平台经营者对站内经营者的管理引导等方面,明确了交易各方责任以及对各方权益的保护。《规范》在第6章提出,鼓励电子商务平台设立冷静期制度,即除冷鲜产品、食品、化妆品、药品等商品外,这项制度允许消费者在购物后有一段时间冷静思考,若认为不妥可以无理由退货。
所谓冷静期,就是在消费者实际支付或下订单后,可以反悔的机会。冷静期制度在其他行业比如寿险销售等领域已有成熟经验,欧盟也有相关网上购物冷静期的制度设计。其本质意义在于,提高用户的购物体验,防止冲动购物,最终大家对电子商务建立了信心,交易量才会进一步提升,这与传统商家建立了品牌声誉而生意兴隆道理是一样的。
从消费者角度看,有了冷静期无疑增大了自身的权益,在网购消费中的主动性更强。对于商家而言,有利于增大用户的消费动机,提升消费者点击购买的比例。比如,一些网购平台已经实行了七天不满意退货制度,对用户信任提升和销售促进效果良好。从用户消费行为分析,由于网购更多的是基于便利需求。一般而言,退换货流程相对较麻烦,时间成本也更大,因此实际上采取退货的用户比例相对很小。但是,可退换服务在用户购买决策中的权重较大,“冷静期”服务也能极大地减低用户的购买担忧,提升订单量。
但是,对于实物购买的网上交易而言,设置冷静期会增大网商所承担的成本。冷静期和货物发送的时间可能存在冲突,如果一部分消费者在冷静期选择了退货,由于不能因冷静期而减缓货物发送的时间,这批货物已经在运送的过程中,由此产生的快递费用、商品耗损和客服压力等都会随之上升。长期以来,由于缺乏行业规范和相关法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在应用过程中暴露出诸多问题,如商品、服务质量没有充分保障等。此前,美团网、拉手网等网站推出“过期退”服务,就是针对这类问题,但此种努力仍然显得杯水车薪。由于准入门槛较低及行业刚起步较晚的缘故,我国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在制度规范上和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而且和传统行业一样,网购的“消费者维权难”始终是中国电子商务行业一道亟待破解的难题。一些网友担心,无理由取消订单的成本将最终由消费者承担,而有电商人士则担心新规成同行恶意打击竞争对手的工具。
“冷静期”的设立将给电子商务领域带来怎样的影响?此举是否会加速电子商务市场的洗牌?会不会有买家滥用这一制度?
媒体观察家张旭东认为,和已经成熟的主流网站推出的相关售后退换货规则相比,目前商务部推出的冷静期概念还不够明确。因为,从下单到物品实际到达消费者需要经过多个环节,冷静期中的“撤单”究竟是指付款发货前取消订单还是指付款发货后退货?目前的《规范》只是笼统提及,并未明确界定。实际上,多数大型B2C网商早已实施了无理由退换货政策,对商家和消费者来说,这是一个双赢的做法。对于恶意的退换货造成对该制度的滥用,有这种可能性,但不能由此就因噎废食。制度设计应该是照顾大多数人的利益,弱势方的利益。无论是否网络购物都应当遵守国家的退换货制度相关规定。这里的亮点在于要求第三方平台在合同中对相关退换货责任进行约定,这样一旦出现退换货的问题,平台受理投诉后,可以依据合同对站内经营者进行处理,解决目前处理缺乏依据和公信力的问题。这也是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试图解决此类问题的一种尝试。
尽管我国电子商务网站数量已初具规模,但近年来增长速度开始呈现下降趋势。现在商务部《规范》出台,这种下降趋势将更加明显,对整个行业格局将进行一定程度的重构。冷静期无条件取消订单,如何规范、如何负担成本、冷静期到底多长等诸多问题需要细化、分解,毕竟,冷静期也需要冷静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