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该案在深圳福田法院一审开庭,双方就苹果手机是否泄密激烈辩论
因认为苹果">iPhone手机存在无法卸载预装软件、窃取用户私密信息问题,深圳市民姚女士将苹果公司告上了法庭。昨日该案在福田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双方就苹果手机是否泄密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原告:要求公开是否窃取用户信息
在昨日的庭审现场,记者了解到,姚女士起初提起诉讼,是因为iPhone手机中对自己造成困扰又无法卸载的预装软件,包括指南针、语音备忘录、GAME CENTER、地图、股市、邮件、SAFARI、PASSBOOK等。
姚女士表示,苹果手机制造商让用户一拿到手机就被预装了若干软件且这些软件是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用户无法自由卸载的。她怀疑这些软件是否具有特别功能,如监控、窃取用户私密信息,产生额外手机流量及费用等。
为此,姚女士将苹果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总经销商――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下称苹果北京公司)和深圳的两家零售商一并告上了法庭并提出6项诉求。当中包括判令苹果北京公司公开自己购买的苹果手机iPhone5中的预装软件是否存在监控及窃取用户私密信息的功能;公开苹果手机iPhone5设置唯一的软件下载途径是否存在监控及窃取用户私密信息的功能;公开用户不能自由卸载预装软件的理由及是否会产生流量和费用的相关情况;须为用户能自由卸载预装软件而重新设计手机系统功能;就用户不能自由卸载预装软件产生的不便,在全国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以及要求法院判令零售商承担连带责任。
被告:预装软件为提升用户体验
苹果北京公司的代理人首先指出,苹果北京公司不应当成为本案的被告,原告的手机并非在苹果直营店或是授权零售商处购买,而且为港版手机,苹果北京公司并不是涉案手机的销售商、生产商,更不是售后服务提供商,因此针对苹果北京公司提起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当予以驳回。
针对预装软件和只能从App Store下载应用程序的问题,其指出,据苹果北京公司了解,苹果手机预装若干软件以及苹果手机的应用程序只能从App Store下载的设计,是为了提升用户体验,而非原告所称的具有特殊功能。其辩称,苹果手机所预装的软件,是作为智能手机用户所普遍使用的一些最常用、最基本的软件,为了便于用户的使用,苹果手机出厂时才预装了这些软件。为了防止用户误删相关软件,才设置了预装软件不能删除的设定。
网络公开资料显示,近年来苹果公司因为数据保护问题屡屡惹官司。
2011年,近3万名韩国苹果手机用户起诉苹果公司,称其未经同意擅自搜集用户行踪信息,要求苹果公司赔偿271亿韩元(约合1.6亿元人民币)。数月后,一名用户胜诉,苹果公司向其支付约合6100元人民币的赔偿款。
同时,苹果就手机定位事件,收到了来自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开出的全球第一张罚单,被指控违反了位置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并处以苹果300万韩元的行政罚金。
2012年,苹果公司再次因搜集用户位置信息,在美国圣何塞被集体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