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是每年人们关注都会关注的热点之一。两会即将闭幕,记者整理了今年两会中比较值得关注的科技或热点时事类的提案。除了最大的热点话题——人工智能和老生常谈的教育信息化的话题以外,今年两会上我们还发现了类似共享单车、网络直播这样当下吃瓜群众们最为关注的热点提案。
AI,还是AI
百度在2017开年就动作不断,先是宣布陆奇的加入,又是成立度秘事业部,收购人工智能公司……而这一切都表明百度在重点布局人工智能技术。年初,李彦宏宣称未来十年百度将重心放在人工智能领域。在这次两会上,李彦宏又带来了三个有关人工智能的提案,其中包括:建立适用于搜寻走失儿童的人脸识别模型;打通公安、民政、民间机构等各类数据源,完善走失儿童的人脸数据库;将人脸识别技术与治安、交通监控系统相结合。
在他看来,人工智能带给社会的改变堪比当年的工业和电力革命,影响到各行各业。此次李彦宏的提案一经公开,也得到了红十字国际委员会(ICRC)东亚地区代表处传媒主管张双峰的呼应:“帮助更多的人与家人团聚,相信这对全球人道行动将有积极的作用。”张双峰认为人工智能技术应该尽快投入实际应用阶段。
相比李彦宏更具象的提案,雷军和科大讯飞董事长刘庆峰对于人工智能的提案更宏观,并且上升到了国家层面。对于“加快实施人工智能国家战略”,雷军提出了五点建议。
其中包括,在国家层面进行人工智能发展的顶层设计和专项规划;加强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加强人工智能科研人才、技术人才的培养与引进;积极建立人工智能产学研协同创新共同体;大力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化发展。
与雷军的提案稍有雷同,这次刘庆峰的提案也主要落在了“加速布局‘人工智能+’国家战略,抢抓全球产业制高点”上。对此提出了9条建议:1.设立人工智能国家实验室,大力支持人工智能源头技术创新;2.成立人工智能产业联盟,打造人工智能产业生态;3.推动行业数据开放与共享,制定“人工智能+”行业应 用标准体系和测试方法;4.建立“人工智能+”时代教育课程和社会培训体系;5.制定“人工智能+”时代的社会支撑和法律体系;6.设立国家级软课题,研究 “人工智能+”时代的人文 研究和伦理引导;7.制定“人工智能+”时代的全球人才引进计划;8.建议加强“人工智能+”时代的全球产业资源整合;9.设立国家人工智能产业应用示范区,以示范应用带动产业集群发展。
中国教育要修“好路”有“好车”
“中国要快速提高教育质量,必须进一步促进教育信息化的建设和优质教育资源的开发、开放,以科技的手段,让中国教育有‘好车’(优质教育资源)、有‘高速公路’(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只有这样,中国的教育才能得到迅速发展。”
联想集团董事长兼CEO杨元庆一共提交了三分提案,其中有一条是建议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杨元庆认为,制约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因素包括:区域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城乡、重点非重点学校间基础设施相差较大;以及教育内容资源偏少,缺乏名师、名校在线教育的有效手段。
对此,杨元庆希望国家继续加大对“三通两平台”的建设,积极探索“专业运营企业参与、学校购买服务”的运行模式。在培育优质教育资源方面,杨元庆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在线开放课程的开发设计、建构和推广工作,优化现有优质资源的开发;在现有“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活动的基础上,认定一批精品课程,支持名校名师等权威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向社会开放,从而为在线开放平台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促进共享经济健康发展
共享经济作为新的经济模式,正在快速地改变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全国政协委员、新华联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傅军就“共享单车”经营模式的健康发展提交了提案。
傅军在提案中提到,针对于这样一个新经济模式,共享单车无论从企业本身经营模式,还是政府引导和监督上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对此,他提出了四点建议。1.有关部门加强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监督“共享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2.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3.加快制定“共享单车”法规性管理办法;4.企业自身应加强经营发展研究,提高发展能力和水平。
除了共享单车以外,提到共享经济,还有一个不得不提的是网络约车。两会上就有不少代表和委员呼吁要继续促进网约车行业发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舒表示,网约车是分享经济的代表,简单地通过行政限制,不能达到真正共享经济中资源的最优匹配,应该叫停带有歧视性的规定。
全国政协委员、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施杰在自己的提案中也建议,政府适当降低网约车准入门槛,协助构建平台审核、加强平台监管,并延长新政策落地的过渡期。
网络直播平台不是“恶魔”
过去一年,网络直播成为了暴力、低俗、野蛮生长的代名词。本届两会上,中国美协副主席许钦松提交了关于网络直播平台监管的提案。
许钦松表示,虽然网络直播平台出现了各种严重违法和有碍道德的现象,但直播平台不是“恶魔”,它的出现总体是好的。所以监管是有必要的,并且应该符合两个原则:首先是把握最低限度原则,监管应该把握“不违反法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低限度,不应涉及过多的实质内容。其次是可清晰预判原则,内容监管应出台更清晰的细则,越清晰的细则越容易给直播平台参与者以明确的指引,不至于造成其固步自封。而对于网络直播平台上的一些优质内容,国家也应当出台一些扶植政策,将能助其在竞争中得以生存。
“政策监管越严格越是好事。”全国政协委员、著名歌唱家陈思思针对网络直播平台的监管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她认为,监管部门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网络直播行业的准入标准,建议政府出台更加清晰的细则,在现有规则基础上细化完善,加强监管,引导网络直播良性发展。同时,要对网络直播的内容进行规范,对于违反规矩的直播行为也要有相应惩罚机制。
原文发布时间为:2017-7-14
本文作者:孙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