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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广东高院庭审席上演了3Q大战第二季,奇虎360要求广东高院判令腾讯立即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停止实施QQ软件用户不得与原告交易并捆绑搭售安全产品等行为,索赔金额高达1.5亿。
这场硝烟来得无声无息,却以最快的速度弥漫到整个互联网行业,有人高举大旗呼吁企业加强创新,探寻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也有人声泪俱下地诉说腾讯的“抄袭”罪状;还有人期待法律能够给“模仿”“抄袭”等行为戴上紧箍咒……究竟腾讯能否全身而退?我们不得而知,然而这个互联网行业鳌头的扩张模式却引发了业界的思考和讨论。
当事者说
腾讯:模仿是最稳妥的创新
腾讯最近很忙,一边全力应付360的猛烈攻击,一边还要面对网易新闻指责“腾讯新闻”应用抄袭“网易新闻客户端”的纠纷。有消息称,除了谴责和向苹果公司投诉,网易也将于近日起诉腾讯抄袭。
腾讯CEO马化腾曾说,模仿是最稳妥的创新。于是乎,这个企业帝国目前中国互联网公司市值最高、用户群达6亿多、覆盖中国近90%网民的互联网巨头,被称为行业内最不革新的企业。据相关数据显示,有超过50家公司声称被腾讯抄袭,涉及的软件和服务70余款 ,这里不乏联众、UC Talk、跑跑卡丁车、迅雷、搜狗输入法等知名软件和应用。
腾讯的优势再明显不过,用户量庞大且粘性极高,远远胜过搜索引擎、电子商务等其他互联网产品。除此之外,腾讯在网络游戏、电子邮箱、输入法、门户网站等多个领域后来者居上,这也跟腾讯重视用户体验,不断在技术和产品功能上做出微创新有关。
360:用法律向垄断“开刀”
360公司CEO周鸿祎在微博上称:“我们提起这个诉讼,是希望用法律杜绝这种滥用市场地位的行为。同时也做个示范,其他企业受欺负,同样可以通过司法诉讼让它住手。”
“360诉腾讯案件的根源还是双方商业利益上存在激烈冲突”,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介绍说,腾讯凭借牢固的用户基础,在网络安全软件市场上进行全面发力,包括重推电脑管家、投资金山软件,也在手机安全软件和管理软件领域对360构成了极大的威胁,甚至危及了360赖以生存的根本。同时,360认为,腾讯大量模仿了互联网公司的产品和服务。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明告诉记者,这场论战其实是两个互联网公司的经营策略。“腾讯拥有庞大的用户数量,其他企业也想在市场上分一杯羹,360由于两年前就与腾讯撕破脸皮,所以采取法律措施希望对市场进行一个重新争夺和分割。”
影响
让整个互联网行业重新思考创新
“我个人判断,360败诉可能性比较大。主要是360面临界定相关市场和举证证明腾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困难。”赵占领介绍说, 360需要举证证明腾讯在即时通讯市场占到50%以上市场份额,这对360是一个重大阻碍。原、被告举证责任失衡,以往国内所有互联网反垄断案件原告均败于举证。
如果腾讯败诉呢?“这对行业的影响很大,当然正面影响更大,也会迫使腾讯做更多反思。腾讯可能会给用户更多的选择权,直接捆绑会减少,而更多变成是QQ客户端上只有推广链接,点击链接进去才能再安装其他业务。”赵占领说,这会让整个互联网企业重新思考创新的重要性。
“这一案件一旦判定腾讯败诉,国内其他企业也会迅速跟上,也可能包括外国企业。很多企业还对《反垄断法》不熟悉,毕竟从2008年颁布到2009年正式实施至今也不过三年的时间,大多企业还抱着观望的态度。”
“世纪大案”或给反垄断法补上一课
“360诉腾讯一案作为互联网领域和反垄断领域的"世纪大案",对行业竞争秩序的完善影响重大,也将对反垄断司法解释的完善和颁布起到重要的借鉴和推动作用。”赵占领说,国内关于滥用市场地位纠纷案件数量很少,具体到互联网领域,此前只有三四起,像唐山人人诉百度、书生网络诉盛大文学等案件。
赵占领介绍说,我国在反垄断法律制度方面只是制定了基本的法律框架,还缺乏很多的操作细则,再加上互联网领域的特殊性,导致反垄断法在互联网领域的适用面临着极大的挑战和困难,具体的执法和司法经验更是严重欠缺。
“在美国关于《反垄断法》的学术研究中总结出不同的量化方法,但国内没有,即使案子判下来,大家还会吵,这是因为证据只是一个基础,关键是把这些证据带入相应的量化方法,算出一个结果,这样的判决才更公正。”杨明认为,这个案件只有借鉴意义,不会影响到以后案件的判决。
反思
“生、死和腾讯”的现实抉择
“腾讯的发展方式一直备受指责,更被创业企业视为最大的敌人,以至于业内一直有这种说法,创业企业要面临"生、死和腾讯"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表示。
目前,市场上的互联网产品90%都能找到参照对象,“国内互联网行业确实存在山寨文化,缺乏创新的基因。”赵占领说。
杨明认为,从经济角度讲,企业选择模仿创新的发展模式可以降低成本,创新意味着可能会失败,不是每个企业都能够承担这样的机会成本。
值得关注的是,腾讯也在进行反思和商业模式的调整,这个趋势自3Q之后越发明显,腾讯不仅推出多个开放平台,试图转变商业模式,也部分改变了野蛮抄袭的做法,从去年开始在多个领域逐渐选择投资并购方式经营企鹅帝国。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滞后
对于创新不足问题,杨明认为,互联网行业是个典型代表。“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很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尤其美国等知识产权强国企业在国内迅猛发展,不管是技术还是资本投资,国内企业再想创新都很难。”
“国家出台了很多申请专利给予相应奖励的办法,但有些企业不是真的搞创新,直接导致专利造假现象出现,这就给专利局带来很大负担。我国的企业创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杨明认为,创新既需要企业自身定位准确,也需要合理科学的制度保障。
赵占领认为,互联网行业彼此抄袭模仿,跟市场监管不到位、本土缺少竞争文化都有很大关系。“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的问题不属于工信部等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范围,而是属于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职责范围,但是直到现在,执法机构处理的案件非常少,尤其是互联网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方面更是没有处理过一起案件。很多企业缺乏正当竞争的意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完全是舶来品,在国内没有文化的土壤。”
延伸阅读
3Q大战第一季
360和腾讯之间纠纷开端于2010年下半年,腾讯推出多款安全应用软件,360方面认为其软件对360安全软件进行了抄袭,损害了公司利益。2010年9月27日,360发布“隐私保护器”,用于检测QQ软件是否侵犯用户隐私。同年10月,腾讯在京起诉360不正当竞争,并于2011年9月底获得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根据判决,360相关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须公开发表声明以消除影响,并赔偿腾讯经济损失40万元。
2010年11月3日腾讯发布《致广大QQ用户的一封信》,强制要求用户在QQ软件与360软件之间进行“二选一”。2010年底工信部要求两家公司必须立即停止一切损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3Q大战”告一段落。
3Q大战第二季
2012年4月14日,腾讯和360纷纷对外宣称,将针对3Q大战期间对方存在的不道德行为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向对方提起诉讼。
“腾讯在3Q期间"二选一"行为是典型的严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导致360大量的用户流失,遭受经济损失。同时,360认为腾讯大量模仿互联网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对整个行业形成了巨大的伤害。”360提出1.5亿元索赔金额,4月18日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360起诉腾讯的反垄断诉讼案。
而就在4月13日,广东高院刚刚受理了腾讯起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案件,宣称“360扣扣保镖打着保护用户利益的旗号,污蔑、破坏和篡改腾讯QQ软件的功能。”腾讯不仅要求停止开发、传播“360扣扣保镖”及相关软件,更要求360赔偿经济损失1.2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