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8月31日讯 粤富华晚间公告,公司原高管李际滨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其构成了内幕交易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69385.26元罚款。 公司董事局曾于2008年5月17日公告公司原高管人员李际滨因“涉嫌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事宜。 据处罚决定书显示,2007年6月14日,公司公布参股广珠公司的6.8亿元的分红方案,并宣布据此确认投资收益1.23亿元,2007 年上半年业绩预增650%-700%.在此期间,李际滨操作其父证券账户于2007年6月12日买入3万余股粤富华,并于分红方案公布当日卖出,获利6.94万元。黄文峰操作其妹账户于6月1日至14日期间,先后买卖3.09万股粤富华,获利4.88万元。 证监会认定,李际滨、黄文峰知悉粤富华对外投资分红方案的内幕信息,并操作亲属账户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交易“粤富华”股票的行为,违法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了内幕交易行为。 证监会决定,没收李际滨因内幕交易产生的违法所得69385.26元,并处以69385.26元罚款;没收黄文峰因内幕交易产生的违法所得48819.02元,并处以48819.02元罚款。 公司表示,上述被处罚的行为均发生在 2007年,李际滨和黄文峰均已离职,不再是公司员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此为戒,认真学习和遵守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司依法经营、规范运作,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
时间: 2024-10-25 01: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