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无必要,勿增虚函数
比如我们有以下关于球的类层次设计 ,其中需要判断某种球是否是可以踢的(kickable):
乍一看觉得挺合理的,但仔细想想,其实IsKickable是某种球的本质静态属性,用一个虚函数来表示这种信息,是一种浪费,更加合理的方式应该是用一个数据成员和一个普通成员函数:
类似这样的设计我碰到过至少两次,一次是被review,一次是review,结果都是改成了第二种我们认为比较合理的方式。
二、不要用 "||" 做复杂的逻辑判断
"||"是"或运算"符号,当你确实将其作为或运算时,的确很简单明了。但是有人发明了一种比较tricky的方法来使用它。
举个例子,我们的程序可能有三种状态:A, B,或者C,现在有一个变量bOk,如果程序当前状态为C的话,bOk必须为true,如何来assert?一般比较直观的做法是:
但是有人觉得有个if判断比较麻烦,于是发明了:
逻辑理解为:如果不是A也不是B,那么bOk必须为true。虽然代码简化成只有单个语句,但是,这对理解却带来了挑战。
我们一般不推荐用这种不直观的方式来做判断。
三、纯虚函数与默认实现
有一个基类,我们期望它是一个抽象类,但同时我们又期望其虚函数都有默认实现。这其实一个语法层面的问题:我们是可以把一个虚函数设为纯虚的同时提供默认实现的。(但一开始以为不行,想去把构造函数设为pretected来达到类似的效果,但这样从概念上来讲就不是很合理了)
对于这种情况,我想也没必要把所有函数设为纯虚,找一个典型,如把析构函数设为纯虚并提供默认实现:
这样,基类就已经是一个抽象类了,应该是一个可以接受的方案。
时间: 2024-10-27 23: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