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荞) 记者昨天从丰台区科委获悉,丰台区政府今年起开始实施《专利奖励及转化资助办法》,每年将拿出1000万元用于重奖专利授权和转化项目。 丰台区科委介绍,奖励对象是专利第一权利人为丰台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户籍在丰台区的自然人。对申请人获得国内专利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8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奖励3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奖励1000元;对申请人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奖励5万元。专利转化项目可给予资助,重点产业优先支持。
时间: 2024-09-15 22:5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