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网(ChinaByte)12月2日消息 工信部日前发布了《电子信息产品环保使用期限通则》,《通则》旨在帮助企业确定其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若有超出产品的实际环保使用期限,则生产者或进口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悉,这一措施的出台将有效减少电子垃圾在中国的泛滥。 按照国际协议规定,进口电子垃圾是非法的,进口可使用的二手电器却是合法的,而两者的界定非常困难。因此,大量电子垃圾以二手电器的身份“合法”运往中国。 根据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专题政策研究课题组的调研,全世界70%的电子垃圾已经进入了中国。而且大量的电子垃圾进入中国后,一小部分通过二手渠道,翻新后重新进入市场流通,而绝大部分通过小作坊式的不合规方式被拆解,大量有害物质和重金属未得到有效处理。 工信部日前发布的这一《通则》。该文件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配套使用,可有效指导企业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产品环保使用期限。 但《通则》的性质是行业指导性技术文件,本身不作为判定企业标识环保使用期限正确与否的依据。工信部人士强调,根据《通则》或其他方法确定并标识在相应产品上的环保使用期限,若超出产品的实际环保使用期限,则生产者或进口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时间: 2024-10-02 15: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