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百度诉奇虎360违反“Robots协议”抓取、复制其网站内容侵权一案,昨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百度方面声明称,360搜索在未获得百度公司允许的情况下,违反业内公认的Robots协议,抓取百度旗下百度知道、百度百科、百度贴吧等网站的内容,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据了解,此次索赔金额高达1亿元。
百度:Robots协议是行业规范
昨天上午9时,法庭大门打开,双方的律师团队鱼贯而入,随后书记员搬进该案的证据材料,40厘米高的材料摞成两列,旁边还排着3列高达十几厘米的材料。
百度公司表示,其拥有百度知道、百度贴吧、百度百科等栏目,栏目均设置了“Robots协议”(就搜索引擎抓取网站内容的范围作出约定)。
百度利用“Robots协议”禁止“360搜索”抓取信息,但“360搜索”仍非法抓取百度网站页面并生成“快照”复制件,存储于自身服务器中。之后百度公司采取技术措施:如果用户点击“360搜索”结果中的百度页面链接,将强制跳转到百度首页。
但之后“360搜索”跳过技术措施,在网民点击涉及百度网站内容的标题时,直接提供服务器上的“网页快照”,替代百度向网民提供服务。
百度公司认为,奇虎公司违背国际通行的行业规则,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为此起诉要求奇虎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在新浪、搜狐及其官网首页显著位置连续30天刊登书面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1亿元。
百度公关部郭彪认为,Robots协议是网站信息和网民隐私保护的国际通行规范之一,理应得到全球互联网公司的共同遵守。不尊重Robots协议将可能导致网民隐私大规模泄露。
360:“Robots协议”不是法规、标准、合约,不存在违反与不违反的问题
360方面则认为,百度公司滥用Robots协议,设置歧视性条款以达到限制正当竞争的目的。360抓取的内容页面实际上是由网友提供的,根据互联网的通行规则,这些页面的相关权利属于网友,百度图片、音乐、地图等垂直类搜索也不能成为版权法的保护客体,搜索这些页面不侵犯百度权益。奇虎公司还认为,“Robots协议”不是法规、不是标准,也不是合约,不存在违反与不违反的问题。其本质是用来指导搜索引擎更好地抓取网站内容的,不是作为企业之间互相限制和不正当竞争的工具。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由于360搜索并不遵守搜索引擎通用的Robots协议,导致很多网站出于安全和隐私的考虑、不允许搜索引擎抓取的一些内网信息,也被泄露在了360搜索上,这些隐私甚至可能包括银行帐号、密码、内部邮件等一些信息。
百度公关部郭彪对此表示,Robots协议的目的,是为保护网站数据和敏感信息以及用户个人信息和隐私不被侵犯。作为隐私保护的国际通行规范,Robots协议应该得到业内的共同遵守,这也是最大程度保护网民隐私和利益的前提。
“如果百度都无法以Robots协议保护自己,那么淘宝、京东等商业数据网站,国内大量中小网站,甚至企业内网,就更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了。”百度公关部郭彪认为。
违规抓取相当于“对不动产的非法侵入”?
事实上,关于Robots协议的法律纷争此前在国内外都曾出现。对于Robots协议,早在12年前,美国加州北部的联邦地方法院就在著名的eBay VS. Bidder's Edge案中引用Robots协议对案件进行裁定。针对专门提供拍卖信息的聚合网站Bidder's Edge 违反Robots协议强制抓取ebay网站内容的行为,受理此案的美国联邦法官在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后作出裁定,认定BE侵权成立,禁止了BE的违规行为。在法官看来:“eBay 的网站内容属于私有财产,eBay有权通过Robots协议对其进行限制。”违规抓取的行为无异于“对不动产的非法侵入。”
同样在国内,2008年,大众点评曾状告爱帮网,以“垂直搜索”之名,无视Robots协议,将大众点评花费心血组织用户发布的点评内容抓到自己的平台上。最终,法院判决爱帮网败诉,除了赔偿最高限额外,也要立即停止这一侵权行为。
法院认为,搜索引擎“抓取”内容时应遵守“Robots协议”,被告在原告明确设置拒绝“抓取”后仍未停止,因此无法归入“合理使用”范畴,构成侵权。因为该案曾被媒体报道,有很强的判例效应。
百度称,早在2008年,淘宝通过Robots协议以保护商业信息为由不同程度禁止百度、谷歌等搜索爬虫对其商品信息的抓取。尽管淘宝数据存在巨大商业利益,百度在技术上也完全具备抓取能力,但百度严格遵守了Robots协议,立即停止了抓取淘宝网内容。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表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尚有不足,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没有惩罚性赔偿条款,使得侵权一方的违法成本过低。“一般来说,即使赔,金额也在50万元以内。”他说,这样的数额,显然比违法所得低很多。
综合 法制晚报、中新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