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胜景山河事件”终于以一纸严厉罚单画上句号。 11月29日,中国证监会向相关中介机构下发相关罚单:向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出示警示函,并撤销平安证券胜景山河项目两名签字保荐的保荐代表人资格。业内人士分析,与此前类似情况相比,中国证监会此次开出的罚单超出市场预期,为史上最严的罚单。
平安证券两保代资格被撤
中国证监会最新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因在胜景山河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中,尽职调查工作不完善,对胜景山河经销商、关联方等事项核查不充分,向保荐机构平安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向林辉、周凌云采取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措施。
11月29日,平安证券和相关中介机构正式收到中国证监会上述罚单。据此,备受市场关注的“胜景山河事件”以平安证券两位保荐代表人资格被撤的严惩而画上句号。
2010年10月27日,胜景山河IPO获中国证监会发审委通过,但在12月17日胜景山河即将登陆深交所的前夜,有媒体发文称其招股书披露不实,涉嫌虚增销售收入等情况,监管紧急叫停,公司申请暂缓上市。
2011年4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出《关于撤销湖南胜景山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的决定》,该《决定》认为,胜景山河在招股说明书中未披露关联方及客户信息,构成信息披露的重大遗漏。经中国证监会发审委会议再次表决,胜景山河首发申请未获通过。
至此,胜景山河成为继立立电子和苏州恒久之后,成为中国证券史上第三家“募集资金到位、但IPO最终被否”的拟上市公司。
史上最严保代“罚单”
据统计,迄今共有3个过会后被撤销IPO许可的项目,其中2008年过会的立立电子,仅被撤销了发行人上市资格,证监会并未对中介机构进行处罚。2010年过会的苏州恒久,除被撤销上市资格外,证监会还向保荐机构出具警示函、12个月内不受理2名保荐代表人负责的推荐。
此次胜景山河的保荐机构平安证券除同样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外,2名保荐代表人却遭撤销资格的处罚决定,而非此前的暂停保荐资格一段时间。
“因项目问题而直接撤销保代资格,没记错的话这在保代史上还是第一次,处罚很严格了。”上海一大型投行部门负责人认为,这个“罚单”应该是保代史上最严厉的处罚。
记者根据证监会网站显示信息统计发现,截止目前共有10名保荐代表人先后被撤销保代资格,其中8人都因为未按时参加保代培训或未及时转会,2人是因为存在注册材料虚假问题。尚无一人是因为项目原因被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因保荐项目问题而受到处罚的保荐代表人最多就是被暂停保荐资格,而且暂停期限最长的也就是12个月。
证监会网站信息显示,截至目前,因保荐项目问题而暂停保荐资格的保荐代表人一共才为8人。其中,3人被暂停资格12个月,2人被暂停资格6个月,3人被暂停资格3个月。
保代监管从严或将成常态
有市场人士分析,胜景山河与立立电子、苏州恒久在性质上应有差异,根据公开信息披露,立立电子因与浙江海纳、江作良等人的紧密关系,实际为同一资产二次上市,该情况属于影响发行条件的重大事项;苏州恒久披露的全部5项专利及2项正在申请专利的法律状态与事实不符,也属于影响发行条件的重大事项。
证监会此次对胜景山河平安证券出具警示函可以理解,但对保荐人撤销资格的最严处罚结果则超出市场预期意外。“毕竟从定性看,(胜景山河项目)属于信息披露遗漏,不涉及故意造假。监管的从重处罚,或许也受到了目前资本市场低迷情绪的影响。”
不过也有市场人士指出,有关保荐机构责任和保荐代表人在IPO发行中的尽责问题一直备受投资者指责,尤其对保荐机构出于自身利益而过于偏重发行人利益而罔顾投资者利益。这些市场人士猜测,证监会新主席履新伊始,就开除如此严厉罚单,不排除以后这种严厉监管就是一种常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涉及到因保荐项目问题而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情形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情形为:尽职调查工作日志缺失或者遗漏、隐瞒重要问题;未完成或者未参加辅导工作;未参加持续督导工作,或者持续督导工作未勤勉尽责;因保荐业务或其具体负责保荐工作的发行人在保荐期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开谴责;唆使、协助或者参与发行人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工作;严重违反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义务的其他情形。
第三种情形的为:在与保荐工作相关文件上签字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但未参加尽职调查工作,或者尽职调查工作不彻底、不充分,明显不符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通过从事保荐业务谋取不正当利益;本人及其配偶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唆使、协助或者参与发行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提供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文件;参与组织编制的与保荐工作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